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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有重点煤企三年内社会职能分离、改制

2010-01-18 13:33:07 山西晚报   作者: 要维维  

16日,省政府下发《关于山西省分离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办社会职能的指导意见》。今年起到2012年,山西省国有重点煤企自办学校、社保等机构将被分离移交给地方政府,职工食堂等将被分离改制。

此次企业社会职能分离、改制涉及的国有重点煤炭企业有: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分、子公司。地方国有煤炭企业所办的社会职能,也将参照这一意见由各级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实施。

按照统一部署,山西省国有重点煤企所办社会职能将主要采取分离移交、分离改制两种方式进行。属于政府事务类和社会公益性的彻底与母公司脱钩,移交当地政府。属于生活服务类等机构,则采取主辅分离改制的办法,由母公司负责改制为面向市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

属于分离移交的企业所办社会职能,明年年底前要全部移交当地政府管理。包括:企业自办普通全日制中小学;公安、人防机构;社保机构;社区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市政机构。分离移交后,属于事业单位性质的,其机构编制事宜将由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属于企业性质的,由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按企业管理。

属于分离改制的企业所办社会职能,2012年底前要完成分离改制。包括:职工食堂、广播电视网络、生活浴室、职工活动中心、住宅物业管理机构;企业为居民生活承担的垃圾、污水处理、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机构;企业自办的托儿所、幼儿园。企业所办医院,能够纳入全省公立医院规划、符合成立公立医院条件的,将由地方接收,按现行公立医院经费政策执行。有条件改制成营利医院的,将改制走市场化道路。医疗条件、人员素质等均不符合以医院形式独立存在的医疗机构,将被合并撤销或作为企业的内部医务室。

国有重点煤企分离所办社会职能工作,将被省政府列入对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和企业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及有关负责人任期考核内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将被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山西 国有煤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