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上旬,西北电监局接到陕西安康市紫阳县闽泉水电开发公司投诉陕西地方电力公司紫阳县电力局未执行水电全额上网政策的材料,按照《电力监管机构投诉处理规定》予以受理并启动稽查程序,会同陕西省水利厅组成调查组,前往紫阳县和安康市进行了实地调查。
调查发现陕西地方电力(集团)公司紫阳县电力局和陕西省电力公司安康供电局分别存在不按要求结算电费、扣除网外线损、调度工作不规范等问题。另外,由于陕西电网由陕西省电力公司和陕西地方电力(集团)公司两家企业各自经营,特殊的电力运营机制对小水电电量全额收购工作产生了一些影响,部分跨网消纳的电量在收购、结算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障碍。同时,省内的部分小水电政策已不适应当前情况,以上问题影响了小水电企业的应得利益和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对于电网企业的违规问题,西北电监局按照电监会有关规定向陕西省电力公司和陕西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印发了专题整改通知,要求两家企业限期整改,并与水利厅联名向陕西省人民政府提交报告,说明了目前在政策层面和管理体制层面存在的问题,而且提出了修订有关文件和技术标准、完善小水电发展规划等建议。
目前,陕西省电力公司和陕西地方电力(集团)公司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逐项整改,包括停止收取网外线损、规范电费结算、规范两级电网调度间的业务开展等工作,西北电监局将进一步监督落实企业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