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金融稳定理事会在瑞士巴塞尔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本次会议是落实二十国集团匹兹堡峰会精神,在国际金融监管体系需要持续推动改革之时召开的。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明康和财政部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重点讨论了增强银行资本和流动性、解决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道德风险、扩大监管范围,加强国际会计准则改革、推动标准执行和开展薪酬评估等议题。
自2009年5月我国加入金融稳定理事会以来,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参与理事会工作,在加强宏观审慎监管,解决大而不倒金融机构问题,加强银行、证券和保险业监管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金融稳定理事会前身为1999年成立的金融稳定论坛。根据2009年4月二十国集团伦敦峰会宣言,金融稳定论坛正式更名为金融稳定理事会,其范围扩大至二十国集团成员及相关经济体和有关国际组织。金融稳定理事会已成为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倚重和国际公认的推动促进全球金融标准制定与执行的核心机构。
此外,周小川行长还于1月10-11日出席,国际清算银行系列例行会议,并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明康共同参加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管理层会议、与全球主要金融机构负责人的圆桌对话会。
(央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