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1日电国家发改委11日在其网站发表文章《听证会的不正常现象是否说明有猫腻?》认为,近年来,在各地召开的价格听证会上,出现了一些不正常现象。这些现象说明听证会没有“猫腻”,说明民意表达渠道是畅通的、自由的、让大家发表意见的。
文章全文如下:
听证会的不正常现象是否说明有猫腻?
——听证会热门话题系列谈之四
近年来,在各地召开的价格听证会上,出现了一些不正常现象。例如,郑州天然气价格听证会上,有参加人举起“反对涨价”的牌子;哈尔滨水价听证会上,有参加人向主持人投掷矿泉水瓶。这些不正常的现象是否说明听证会有猫腻呢?其实这些恰恰说明,听证会没有“猫腻”,说明民意表达渠道是畅通的、自由的、让大家发表意见的,但我们也要看到现在是法制社会,这种表达意见的方式是不妥的,是不应当被提倡和炒作的。
听证会上出现的这些“不正常”现象,实际上是民主社会的正常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民主政治的进步。过去,我们曾经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不应该有不同意见,“全体同意”、“100%赞成”曾经是人们追求的目标。但实际上,社会主义社会也是有不同利益的社会群体的,价格上涨对不同群体的影响是不同的:经营者希望价格上涨,消费者希望价格下降;有的消费者希望价格适当提高以获得更高质量的服务,有的消费者希望价格适当降低以维持正常生活需要;有的人更加看重价格形成机制的合理性,希望价格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成本;有的人更加看重定价成本的合理性,希望在定价成本中剔除经营者高工资、高福利的不合理因素;有的人赞成为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适当涨价,但不同意把涨价的收入给经营者;有的人认为政府应当对公用事业承担更大的责任,不应当由消费者为成本提高“埋单”。不同的意见、不同的利益诉求,都要通过听证会这一平台展示出来,自然不会是“一团和气”。即使是同一群体、同一消费层次的人,意见也不可能完全一致。举办价格听证会,就是为了听取各方面的不同意见,如果各方意见都一致,听证会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听证会上出现反对意见,实际上是正常的,问题是听证会主持人对持有不同意见的参加人应当一视同仁,对各种意见都给予平等的表达机会;对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是否采纳都要给出相应的理由和依据。
当然,也建议公民在参加价格听证会时,把重点放在对调价方案、调价依据提出实质性的修改意见,而不是采用“举牌子”、“穿口号T恤衫”、“投掷矿泉水瓶”等不文明的形式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