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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炭资源整合市长专访(七)

2010-01-11 17:07:09 山西日报

  积极主动服务依法规范换证——访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李建功
  作为承担换发“第一证照”职能的部门,省国土资源厅积极主动服务,依法规范换证,使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采矿许可证换发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全省1053个资源整合保留煤矿中有868个已拿到采矿许可证,占保留企业数的82.4%;全省整合后产能保留12亿吨,已换证形成产能10.2亿吨,占85%。1月8日,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李建功对记者说:“取得这样的成绩,最重要的一条,是我们坚持了高效换证、优质换证、廉洁换证的原则。”
  在换证工作中,省国土资源厅一是提前介入,做好准备,主动汇报争取国土资源部授权山西省发放采矿许可证,积极参与各市整合方案的坐标审定。二是多管齐下,重点突破,对遇到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例如针对换证资料上报慢的问题,召开全系统视频会议,立下军令状,要求2009年11月底完成上报资料80%、换证70%;并为“5+3”煤炭集团规定了换证资料和程序要求,同时提请省政府召开了加快换证工作紧急会议,有效调动了各市和兼并主体的积极性。三是积极主动,高效换证。在审批过程中,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在省厅集体办公、集中受理、集中审核,换证效率大大提高。
  谈到下一步工作,李建功说,省国土资源厅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部署,坚持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松气、纪律上不松弛、监督上不松手,本着为政府分忧、为企业着想的态度,确保在春节前完成采矿许可证换发工作。同时还要积极做好储量核查、价款处置、开发利用方案、环评报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等“后续五项工作”。这五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目前,国土资源厅正在着手起草实施方案,规范操作程序,明确具体要求,待征得国土资源部同意后,将由省政府印发执行。
  李建功说,国土资源厅下一步要突出抓好储量核查和价款处置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依法依规、严谨细致进行处置,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权益和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
  依法严格监察促进安全发展——访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杜建荣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实现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奋斗目标的重要一年。”1月8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杜建荣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2009年,全省各类煤矿共发生伤亡事故72起,死亡206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48起,下降40%,死亡人数减少97人,下降32%。2009年,山西煤监局共监察矿井4347矿次,实施行政罚款8334万元;查处各类事故隐患14974条,督促整改隐患14586条,查处相关责任人751人,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建了良好的安全环境。
  2010年,山西煤监局将继续依法严格监察,推动全省安全发展。首先,要对三类矿井严格监管监察:一是对证件齐全的矿井,严格安全监管;二是对新改扩建矿井,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三同时”;三是对发生安全伤亡事故矿井,严格依法查处和责任追究。其次,五类煤矿坚决不得复工复产:一是生产矿井“六证”不是齐全有效的,不得复产;二是建设矿井安全设施设计、开工报告未批准的,不得开工;三是主体企业接管矿井不到位的,不得复工复产;四是政府监管不到位的,不得复工复产;五是矿井存在重大隐患的,不得复工复产。第三,对六类矿井要严厉打击严肃查处:一是以建设矿井为名,私采滥挖的矿井;二是以壁式开采为名,长期以掘代采的矿井;三是以低瓦斯为名,长期无风微风作业的矿井;四是严重超层越界、管理混乱,长期非法生产的矿井;五是无视瓦斯管理规定,长期违规生产的矿井;六是存在“三超”重大隐患,长期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矿井。
  杜建荣表示,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有效促进全省煤矿真正建立起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技术装备信息化、职工队伍素质化、现场作业规范化的现代化新型矿井,为促进山西煤炭行业的转型发展,实现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性好转和经济的平稳增长作出贡献。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山西 煤炭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