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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立场

2010-01-11 09:05:49 新浪网   作者: 董秀成  

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以没有达成令世人满意的协议而落下帷幕,结果似乎有些不尽人意,但可能又是必然的结果,因为在应对气候变化对策方面尤其是责任分但方面,各国分歧巨大。

世界各国看大国,看欧盟,看美国,看日本,当然也要开迅速发展起来的中国。尤其是发达国家更是眼睛盯着中国,看世界上第二大二氧化碳排放国有什么表现,欧盟和日本主要是看美国和中国。与此同时,世界上广大的发展中国家也在看中国。

为表明立场和态度,在气候变化大会召开前,中国主动提出未来10年雄心勃勃的减排目标,给世界以信心,也树立一个发展中大国的历史责任感。

中国提出,2020年之前把碳密度的排放量,自主承诺比2005年低40%-45%。这一指标提出来以后,世界确实为之一振,觉得中国表现不错,给以充分肯定。

但是,在大会谈判过程中,中国必须坚持既有立场和原则,那就是必须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维持《京都议定书》的基本精神。

《京都议定书》在设计的时候,当时就是把发展中国家排除在受约束之外的,只是要来约束发达国家的。中国希望2012年之后要继续维持这一基本精神,希望2012年以后《京都议定书》能够延长,如果不能够延长,也要建立一个类似的框架协议。这个新的协议必须要坚持原来那个“区别责任的概念”,这是中国最基本的立场。

发展中国家基本上完全赞同中国的立场,这完全符合广大的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与此同时,中国虽然认为不应该接受严格的国际法律拘束,但是中国自己愿意承担,自发性的自我约束。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中国 气候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