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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丝层板再遭贸易保护 向美出口已不可能

2010-01-07 08:50:59 北京商报(北京)

北京商报1月7日讯 美国商务部昨日称,将对从中国进口的价值超过3亿美元的钢丝层板初步征收43%至289%反倾销关税。这已是一个星期来我国钢铁业遭遇的第三起贸易保护案。

据了解,美国2008年从中国进口价值约3.17亿美元的钢丝层板。而去年11月,美国商务部已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钢丝层板征收2%至438%的反补贴关税。

“钢丝层板并不是钢铁的直接产品,而是钢材金属制品,目前国内钢丝层板生产企业十分分散。”“我的钢铁”副总经理贾良群表示,钢丝层板遭遇的贸易保护对钢铁产业本身带来的影响并不会太大。

但他强调,在征收了如此高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后,基本上已不可能再向美出口,这对生产钢丝层板的企业来说是灭顶之灾。

北京商报1月7日讯 2009年12月3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最终批准对价值约27.4亿美元的中国产石油钢管征收10%-16%的关税,是迄今为止美国对华最大一起贸易制裁案。

同一天,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和四家美国公司提出申请,要求对中国产钻探管征收至少109%-274%的关税。美国2008年从中国进口了价值约2亿美元的钻探管。


“近期欧美的贸易保护大棒频频挥向国内钢铁行业,主要是因为我国钢铁行业产能过剩。”贾良群认为,国家把钢铁行业作为产能过剩的行业来对待,所以欧美等国家也就认定中国钢铁产品是过剩的,钢铁产品必定是卖得低廉。这样中国钢铁产品就被盯上,不断遭到打击。

曾参与多起钢铁贸易保护案件的北京嘉润道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军(博客)表示,遇到这种贸易保护,除了政府层面外交努力外,企业的应对更重要。

“企业一定要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人事制度,否则在遭受调查时很被动。更重要的是在倾销、补贴调查发起以后,企业一定要积极应诉,只有应诉才有机会胜诉或者打到低税率。不应诉的肯定是最高的惩罚税率。”张军表示。

(本文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潘建)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钢丝层板 贸易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