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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在哥本哈根会议上就清洁发展机制议题发言

2009-12-14 10:24:08 国家发改委气候司

2009年12月9日,中国参加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代表团在《京都议定书》第五次缔约方会议全会上就清洁发展机制议题作了重要发言,针对最近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对中国CDM项目作出的决定作出了回应,提出了若干改进CDM国际制度的看法和建议。中国代表团的发言全文如下:

主席女士,中国代表团感谢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EB)及其下属各专家委员会,以及清洁发展机制(CDM)秘书处在过去一年中所作的工作。

在看到取得进展的同时,中国代表团也非常关切地注意到,在过去一年中,部分CDM项目的开发碰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障碍,而其中的部分困难和障碍来自于本应公平和公正行事的EB的不合理、不透明和不公正的决定。更让我们感到忧虑的是,这些决定针对的是可再生能源项目——被普遍认为最符合CDM目的、应该通过各种措施大力鼓励的项目类型之一,而且这种决定只针对特定国家的项目,具有明显的歧视性。

主席女士,CDM是基于规则的机制,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其透明性和公正性。EB的决定应该充分体现透明性和公平性。国际社会多年来一直呼吁EB提高其决策的透明性和一致性,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也多次督促EB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其决策的透明性和一致性。但让人非常遗憾的是,虽然EB也做出了一些努力,但其决策的透明性、一致性和公正性仍然远不能让人满意。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EB对中国的风电项目提出了系统性的审查,其理由是怀疑中国政府有意系统性降低风电项目的上网电价,从而鼓励将风电项目开发为CDM项目,并以此为理由拒绝了多个来自中国的风电项目。

中国代表团认为,EB目前的做法至少存在三个方面的严重问题。首先,采取什么样的激励政策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应由东道国根据自己的国情自主做出决定,EB在缺乏根据的情况下,对主权国家的能源政策妄加猜测,并据此做出决定,是非常不负责任的,严重超越了EB“对CDM进行监督”的职权范围。我们担心,如果任由EB据此逻辑做出决定,所有发展中国家的能源CDM项目,而不仅仅是中国的可再生能源CDM项目,都将面临同样的问题。其次,针对EB的疑问,中国国内机构、项目参与方及相关的国际机构,向EB提交了大量的相关证据和资料,证明中国的风电上网电价基本保持稳定甚至有所升高,但EB无视事实,继续以不透明的方式做出决定,同时未公开给出合理的解释,其决策合理性已经受到了广泛的质疑。第三,EB所提的问题是一个普遍性问题,可以适用于所有国家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甚至是所有国家的所有能源项目,但令人不解的是,EB目前的做法只针对中国项目,显然有失公允,不得不让人十分怀疑背后的真正动机。

主席女士,CDM的目的是促进东道国的可持续发展并为减排做出贡献,这和发展中国家的很多国内努力的目标是一致的。我们认为,CDM和发展中国家国内的努力应该相互促进、并行不悖,而不是互相排斥。同时,CDM是目前适应基金的主要来源,也为发展中国家采取适应行动做出贡献。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应该大力鼓励CDM项目的开发。我们希望EB根据其授权,认真对其现有的各项规定进行审查,并做出必要的修改。

同时,我们希望EB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进一步大幅度提高其决策的透明性、一致性和公平性,这应该是EB未来工作的最优先领域之一。我们认为,作为一个基本原则,EB关于一般性问题,也就是可能适用于所有项目而非特定项目问题的讨论,应该以公开会议,而非闭门会议的方式进行。

主席女士,在波兹南会议上,因为特定原因,各方在CDM议题下达成一致的部分内容未能反映到最后的缔约方会议决定中。我们希望去年达成的初步协议可以作为这次会议本议题下谈判的基础之一。

主席女士,中国代表团全力支持维护CDM项目的环境完整性和CDM机制的有效性,全力支持建立一个有效、透明、公平和公正的CDM运行环境。中方愿与各方一道,为实现此目标做出不懈努力。

  谢谢主席。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京都 缔约方 议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