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部分'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在过去一年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障碍,部分原因是CDM执行理事会作出的决定不合理、不透明和不公正。”在哥本哈根《京都议定书》第五次缔约方会议全会上,中国谈判代表李高就“清洁发展机制”议题9日发言时提出上述抗议。
自2009年初以来,CDM执行理事会对中国风电项目提出了系统性的审查,其公布的理由是“怀疑中国政府有意系统性降低风电项目的上网电价,从而鼓励将风电项目开发为CDM项目”,理事会以此为理由,拒绝了多个来自中国的风电项目。
李高说,“可再生能源项目本应是最符合CDM项目的,应该通过各种措施大力鼓励的项目类型之一”,而这种审查和拒绝的决定“只针对特定国家的项目,具有明显的歧视性。理事会目前的做法只针对中国项目,显然有失公允,不得不让人十分怀疑背后的真正动机。”。
李高说,各国的可再生能源激励措施应当由各国根据自己国情来决定。李高希望CDM执行理事会加强改革,大幅度提高其决策透明性、一致性和公平性。理事会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讨论,应该以公开会议而非闭门会议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