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能源产业的产能过剩风险不在于市场,而在于政府和国有部门。政府宏观决策部门需要注意的,是削减政府部门的投资权力,有效遏制国有部门的投资冲动,这才是防止投资过热的有效途径。
据《广州日报》报道,8月26日,工信部、发改委在其《2009年中国工业经济运行夏季报告》中指出,太阳能、风能等新兴产业重复建设、无序上马的问题非常严重。而中国科技部在近期完成的一份内部报告中,对新能源产业“产能过剩”的说法表示了质疑,据知情人士透露,科技部报告得出结论认为,“产能过剩”的判断有失公允。
此前,笔者就曾经在《新京报》撰文,认为新能源产业并没有过剩,而现在科技部的报告进一步证明新能源产业“产能过剩”的判断过于轻率。
实际上,从目前相对发达国家而言,我们的新能源仍然需要大力扶持和发展。从我国新能源产业在能源中所占的比重来看,新能源并不是过剩了,而是远远不足。当然,一个产业的过剩并不能根据其他国家的情况直接对比,最具有发言权的应该是市场。按照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来看,一个产业过剩的标志应该是投资该产业无法获得利润,在发生亏损之后部分企业被迫退出来达到供需平衡。显然,我国的新能源产业并没有处于这种状况,一些新能源企业例如太阳能光伏企业仍然利润颇高,这也是众多投资者趋之若鹜的主要原因。
在越来越多的企业看好新能源,进入新能源领域之后,新能源产业的利润率确实有所下降。这时候一些企业为了自身利益就纷纷游说政府,提出产能过剩论,要求政府限制新的投资者进入,以避免其利润下滑。而游说的重点部门是工信部和发改委这样的产业宏观管理部门,如果这些部门接受了产业过剩的观点之后,很可能减少新投资的审批。
这充分反映了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现状,那就是行业的发展不完全取决于市场竞争,而是受少数部门政策变动的影响极大。而一旦产业发展由政府部门说了算,看似政府在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实际上是破坏市场规则,降低资源配置效率。
首先,政府无法判断市场。如果政府可以有效地判断市场供求,那么我们坚持搞计划经济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搞市场经济。正是因为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部门做了很多应当由市场来决定的事情,导致市场效率低下,供求矛盾无法调节,我们才摈弃了计划经济的模式,让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如果再让政府部门决定新能源产业的准入,新能源产业就不可能进入一个高效率的健康发展状态。
其次,全球化时代的供求关系更加复杂。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一个产业的过剩与否不再仅仅取决于本国的供需状况,而是和国际市场紧密相关。在计划经济时代相对封闭的环境中,政府部门都不可能判断市场供求,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环境中,指望某些部门能够准确判断供求趋势,那更是缘木求鱼。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在全球竞争的时代,我们不能用某些部门或者某些利益群体的判断代替市场判断,而应当把市场的权力还给市场。当然,为了产业的健康发展,防范产业风险,包括政府部门在内的任何人和机构都可以发出警示性的判断,表达自己的看法。但如果把某一方面的看法作为产业准入的依据,则会损害市场公平和效率。对于我国需要限制或者鼓励发展的产业,完全可以通过税收、财政或者金融等手段来实现宏观调控,而不能用行政审批的手段加以干涉。
由于我国许多产业的投资是由政府部门或者国有企业完成,投资的收益和损失与决策者基本不相关,可以说决策者的风险和成本几乎为零,这就容易导致对投资的无限需求,从而产生重复建设和无序投资。因此,我国新能源产业的产能过剩风险不在于市场,而在于政府和国有部门。政府宏观决策部门需要注意的,是削减政府部门的投资权力,有效遏制国有部门的投资冲动,这才是防止投资过热的有效途径。(中国科学院战略研究中心博士 周城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