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中国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坚持把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把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国家战略,积极开展节能减排的各项工作,主动应对气候变化。
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中国政府就把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推进清洁生产、防治工业污染作为产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中国政府发布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明确提出了2005年到2010年降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提高森林覆盖率和可再生能源比重等有约束力的国家指标。仅通过降低能耗一项,中国五年内就可以节省6.2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少排放15亿吨二氧化碳。
根据这一方案,中国各地纷纷采取措施,淘汰落后产能,强化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发展绿色产业和循环经济。据统计,2006至2008年,中国共淘汰落后炼铁产能6000多万吨、炼钢产能4300多万吨、水泥产能1.4亿吨,关闭小煤矿超过1万处。与此同时,中国还积极参加相关国际合作,认真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促进清洁发展机制的深化。
哥本哈根会议举行在即,本次会议将确定2012年后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安排。中国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国之一,将力促哥本哈根会议按照“巴厘路线图”的授权达成公平、有效的积极成果,为保护全球气候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