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西省发改委获悉,9月底,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了《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国家发改委批复的第一个省级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山西省发改委主任李宝卿称,《规划》作为该省循环经济领域的专项规划,将是指导各个行业、各个层面、各个区域循环经济实践活动的指导性文件,是指导全省下一步循环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2007年,经国务院批准,山西省被列为第二批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省。按照有关要求,山西省编制完成了《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经过国家级别的专家论证和专家评审,上报国家发改委。《规划》反复征求国家相关部门意见,历经数次修改完善,终于得以批复。
国家发改委在复函中指出,山西省是典型的资源型省份,《规划》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本省产业特点出发,提出了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主要任务、支撑和保障体系,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创新性,对全国编制发展循环经济规划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
《规划》在论述发展循环经济的机遇、挑战和潜力的基础上,确定了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推进策略和实现途径,阐述了产业循环经济体系建设、循环型社会体系建设和循环经济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三大领域的重点任务,提出发展循环经济的保障措施和政策建议。《规划》筛选出100个循环经济重点示范项目,力争通过重点示范项目建设,实现全省循环经济的重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