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全球八大工业国和中国、印度等五大发展中国家的120余名议会代表24日至25日在哥本哈根举行会议,探讨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立法问题。
两天来,率领中国代表团与会的中国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光焘在会议发言和接受媒体采访时,用各种时间和统计结果等数字,说明中国如何积极行动应对气候变化,在会上掀起一阵阵“中国热”。
以下是一些数字摘要:
1990年,中国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设立国家气候变化协调小组;
1998年,成立中国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
2005年,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可再生能源法》,鼓励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2006年,中国全国人大批准了明确做出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要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2007年,成立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战略、方针和对策,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2007年6月,中国国务院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方案把到2010年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05年末降低20%左右的目标确定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目标。实现这一目标意味着中国在“十一五”期间节约能源约6.2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少排放二氧化碳约15亿吨;
2008年,发表《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白皮书,系统介绍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和取得的成就;
2006年―2008年,中国淘汰落后炼铁产能6059万吨、炼钢产能4347万吨、水泥产能1.4亿吨、焦炭产能6445万吨;
截至2009年上半年,中国已关停小火电机组5407万千瓦;
加快服务业的发展,服务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90年的31.8%提高到2008年的40.1%;
实施“限塑令”,相当于每年可节约石油240万至300万吨,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720万至900万吨;
2008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利用量达到2.5亿吨标准煤,约占一次能源的9%;
目前,中国水电装机容量、核电在建规模、太阳能热水器集热面积和太阳能光伏发电累计容量均居世界第一,风力发电的装机容量也跃居世界前茅;
截至2008年底,中国农村建成户用沼气池3050万户,年产沼气120亿立方米,相当于少排放二氧化碳4900多万吨;
关于碳汇,中国人工造林保存面积达到0.54亿公顷,居世界第一;全国森林面积达到1.75亿公顷,森林覆盖率从20世纪90年代初的13.92%提高到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