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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经济区:中国经济转型的试验地

2009-10-26 10:08:11 中国经济周刊

全国政协副主席、农工党中央常务副主席 陈宗兴

  “低碳经济”是一个具有广泛社会性的经济前沿理念,最早是在2003年英国政府发布的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正式提出的。低碳经济包括低碳发展、低碳产业、低碳技术和低碳生活等经济形态,是指在不影响经济发展的前提下,通过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降低能源和资源消耗,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的排放,实现减缓气候变化的目标,促进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从长远来看,发展低碳经济是全世界的必然选择,也是中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

  首先,发展低碳经济是我们应对气候与环境危机的根本出路。

  随着全球工业化进程加速,因温室气体(主要是CO2)过度排放而造成的全球气候变暖现象越来越严重,产生气候异常,造成了严重的环境危机。近二十年来,全球灾难性气候变化屡屡出现,不仅使交通瘫痪,生产破坏,而且还威胁着地球脆弱的生态系统,危害到人类的生存环境和健康安全。据挪威一项研究显示,如果不采取措施大力减排温室气体,北冰洋很可能在未来60年内变成一池“死水浑汤”。国内最新研究也表明,如果大气层中CO2浓度不下降的话,中国2100年的地表年平均气温可能要上升2.2℃-4.2℃。

  面对全球气候问题,早在1990年,联合国就召开环发大会进行讨论,建立了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并在各国间签订国际气候公约。2005年2月,旨在遏制全球气候变暖的《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这是人类历史上首次以法规的形式限制温室气体排放。今年年底,还将召开哥本哈根气候大会,讨论新的国际减排合作框架。近年来,我国CO2排放总量增长较快,碳排放量占全球的比重也在不断增加,中国在对外谈判中面临的压力不断增大。2007年9月8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十五次领导人会议上,本着对人类、对未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事关中国人民、亚太地区人民乃至全世界人民福祉的大事,郑重提出了四项建议,明确主张“发展低碳经济”,令世人瞩目。

  其次,发展低碳经济是我们化解能源危机的有效途径。

  虽然发展低碳经济的出发点是应对气候变化,但低碳经济的实现效果同节能减排异曲同工。今后几十年,由于煤、石油等化石能源贮量有限,能源短缺问题将成为全世界的头等大事。在此背景下,一方面,我国因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能源需求居高不下,目前已跃居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另一方面,我国的石油资源过分依赖进口,受制于国际高油价以及海上运输线的安全问题,而国内有限的煤炭和天然气资源也在快速消耗之中。因此随时可能出现的能源危机将对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严峻挑战。为有效化解能源危机,我们应在世界范围内拓展能源供应的渠道。另外,更主要的是我们应致力于降低单位GDP能耗,降低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同时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降低能源成本并实现减少排放。基于低碳经济高效利用能源、开发清洁能源的实质,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正是化解能源危机的有效途径。

  再次,发展低碳经济是我们经济转型的不竭动力。国际金融危机使实体经济受到了严重打击,传统产业的衰退给新兴产业的崛起提供了空间。此时,以低碳化能源发展为代表的低碳经济产业,不仅可以为传统产业的振兴提供支撑,其自身也可以在这一过程中找到发展机遇,特别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低碳技术进步将填补经济增长所需技术进步的供需缺口。另外,低碳化还可以渗透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体系乃至日常生活的各个环节,有着相当长的产业链,足以形成一股新的经济力量,影响世界的发展格局和竞争格局。据专家估计,如果措施得当,中国未来很有可能成为世界最大的碳交易市场、最大的环保节能市场、最大的低碳商品生产基地和最大的低碳制品出口国。因此发展低碳经济,不仅是中国的“世界公民”责任担当,也是中国可持续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模式的难得机遇,将为我国经济的成功转型提供不竭的动力。

  低碳经济强调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战略是一致的,与发展循环经济是相通的,也是我国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途径。城市或城镇具有区域性和综合性特点,是所在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对区域具有辐射和带动功能,引领着区域的发展方向。今后,我国应在推行低碳经济中科学规划试点城市,在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中逐步建设低碳城市和低碳经济区。我们有理由相信,低碳经济区将成为中国下一次工业革命的示范区、未来中国大规模经济转型的实验地。

  发展低碳经济,需要政府主导,包括制定指导长远战略,出台鼓励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使用的政策,实施减免税收、财政补贴、政府采购、绿色信贷等措施,来引领和助推低碳经济发展;更需要全社会认清方向,自觉跟进,把促进低碳经济发展作为一种“集体行动”,只有如此,中国发展低碳经济才有现实的基础和未来的希望。

  中国发展低碳经济大事记

  2006年底 科技部、中国气象局、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了我国第一部《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

  2007年6月 中国正式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

  2007年7月 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落实节能减排工作。

  2007年12月26日 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中国的能源状况与政策》白皮书,着重提出能源多元化发展,并将可再生能源发展正式列为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8年1月 清华大学在国内率先正式成立低碳经济研究院,重点围绕低碳经济、政策及战略开展系统和深入的研究,为中国及全球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出谋划策。

  2007年9月8日 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15次领导人会议上,提出了四项建议,明确主张“发展低碳经济”,令世人瞩目。他在这次重要讲话中,一共说了4回“碳”:“发展低碳经济”、研发和推广“低碳能源技术”、“增加碳汇”、“促进碳吸收技术发展”。同月,国家科学技术部部长万钢在2007中国科协年会上呼吁大力发展低碳经济。

  2008年6月27日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上强调,必须以对中华民族和全人类长远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全面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为我国和全球可持续发展事业进行不懈努力。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低碳经济 经济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