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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对沘江实施流域限批 将持续到水污染防治规划目标基本实现

2009-10-22 10:17:00 中国环境报   作者: 资敏  

        记者日前从云南省环保厅获悉,为严格控制沘江流域内的重金属污染,加快推进《云南省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促进沘江水环境质量改善,云南省环保厅首度对沘江流域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实施流域限批。

  沘江为澜沧江一级支流,20世纪80年代中期,沘江源头及上游两岸的采选和冶炼厂迅速发展,长期无序开采导致矿区地质结构和植被遭到严重破坏,致使沘江水质日益恶化,给沿岸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影响。

  据悉,此次实施流域限批的范围包括沘江及其支流在内的流域范围,具体涉及怒江州兰坪县金顶镇和啦井镇,大理州云龙县白石镇、长新乡、检漕乡、诺邓镇和宝丰乡。云南省环保厅规定,凡是直接或者间接向沘江及其支流排放含铅、锌等重金属以及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不论投资主体、资金来源和投资规模,云南各级环保部门将一律停止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沘江流域内源、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现有合法企业污染减排项目,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外。

  此次限批将持续到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目标基本实现,并经云南省环保厅组织验收合格后给予解除。期间,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建设项目,各级环保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并责令停止建设。对违反限批要求擅自审批的相关责任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水污染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