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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0中国能源和碳排放报告:碳税或与能源税结合

2009-10-14 15:44:57 中华商务网


国家发改委能源所近日发布《2050中国能源和碳排放报告》,预计到2020年,节能与新能源行业和其他环保行业至少有2万亿左右资金缺口需要填补;并称,未来15年,国家将建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投资基金和吸收私人资本等,并鼓励优秀的可再生能源公司上市。报告还对我国实施碳税、中国碳减排的制度方案等问题作了分析和建议。

 

碳税:可从较低税率开始

 

目前我国碳税的研究已经进入比较详细的研究阶段。报告认为,如果考虑中国减少进口对经济的促进作用,以及减少国内对能源产业的投资而增加对一些新兴产业投资所带来的效果,征收碳税对GDP带来的损失将非常有限,甚至可能成为正面影响,并且对抑制能源价格产生积极作用。

 

此外,目前国际上正在讨论实施针对气候变化的边境调节税,即对进口商品征收碳税,“即使我国不收碳税,出口产品在国外也可能支付碳税;如果中国征收碳税,则可能避免在国外被征收碳税。”报告称。

 

“从长期来看,采用碳税或者与能源税结合的碳税是可行选择。”报告提出我国可从能源税过渡到碳税,征收碳税可从较低税率开始,之后再逐渐增加;并建议在能源税征收四到五年之后征收碳税,初期可以是和能源税共同存在的混合税。同时在碳税实施之前三到四年,公布碳税实施日程和税率,供企业和消费者在投资时考虑。

 

金融:鼓励可再生能源公司上市

 

报告重点提出加快中国金融体制改革,推动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投融资体系发展。报告认为,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行业将是全球未来发展重点,并将成为投资热点领域。

 

“在今后15年内,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主要任务是选择对国民经济生态环境建设有重大价值的关键技术进行研究开发,加强这些技术的试点示范和科技成果转化,促成产业形成。”报告表示,其措施包括扩大市场份额,全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并以配额政策保证上网,还有进一步开发市场以及实现投融资多元化,即建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投资基金和吸收私人资本等,并鼓励优秀的可再生能源公司上市。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我国也将成为投资热点。根据美国能源基金会和国家发改委联合预测,2005年到2020年,中国需要能源投资18万亿元,其中节能、新能源和环保需求约7万亿元,平均每年节能环保市场规模为3000亿元到4000亿元。

 

而目前我国每年在这个市场投资不到1000亿元。报告预测,照目前的投资增长速度,每年资金缺口大约在2000亿元,到2020年,节能与新能源行业和其他环保行业至少有2万亿左右资金缺口需要填补。

 

因此报告建议,加快资本市场建设,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注重融资方式的多元化创新等。其中提出,鼓励社会和民营资本与国有资本合资合作进行新能源项目的建设和经营,节能项目应向全社会完全开放。

 

政策:重点抓节煤

 

为了既保证经济发展又能有效应对气候变化,报告就在经济刚性增长和保障效率前提下的碳减排,给出了制度方案和政策建议。报告认为:“减排的制度方案和政策措施应是在推进市场化的基础上,对相关的市场失灵加以补救。”

 

按照我国现在的能源经济制度推算,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到2050年将达623亿吨,平均年增长率为5.6%,这是一个不可承受的排放量;如果我国继续完善市场化,前14年会大大降低碳排放强度,2005年到2050年平均年增长率为4%。

 

报告建议政策重点抓节煤,即优先完成煤炭产业的市场化和征收资源税和环境税。这将导致煤炭价格上升23.1%,同时也使其消费量减少6.9%,石油和天然气消费量增长0.83%。

 

国际气候组织项目经理邓梁春对此表示,如此一来,煤炭价格和电价的倒挂将使电厂承受更大的价差压力,而最终将反映在电价上涨上面。

 

其次,“尽管煤价上涨可以提高其他更清洁的能源,如天然气的使用比例,但其替代弹性并不强,因为我国天然气储量并不丰富,因此最终居民和企业要为能源付出的成本将会增多。”邓梁春说。

 

报告强烈支持开发新能源的政策:“从社会贴现率角度看,政府支持不可耗竭的无(低)碳能源的开发是值得的。这种战略性举措将会带来世界力量格局的变化,由此可能导致新能源对化石能源的大规模替代。”报告预测在这样的情景下,我国从2028年开始就会出现碳排放零增长,到2036年则会出现持续负增长。

 

投资:每年需增额外投资1万亿

 

据报告测算,如果中国要发展真正意义上的低碳经济,每年需增加额外投资1万亿元人民币。从各能源品种、各部门对终端能源需求总量减少的贡献量来看,煤炭的贡献量居各种能源之首,其次是油品、热力和电力;工业部门对减少能源需求的贡献最大,其次是交通、民用、服务和农业。

 

但这个每年1万亿元的额外投资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除了我国政府的拨款投资,“我们得在谈判中和发达国家达成资金和技术的转让机制,得到他们的投资。这首先是个大国间谈判和博弈的问题。”邓梁春说。

 

目前有不少国内和国际金融机构投入到新能源市场,邓梁春认为,这些资金首先是逐利的,而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很多其他效益难以在市场上量化,它们具有的社会公共福利也难以货币化,因此这种逐利资金也不能够覆盖这些额外投资。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碳税 碳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