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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税费:煤炭业难以承受之重

2009-10-13 09:52:00 能源杂志   作者: 龚大勇 杨坤峰  

对于刚刚摆脱了特殊困难时期的煤炭行业来说,增加投入提升行业整体竞争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任务依然繁重。但近几年来,有关煤炭企业的税费增支政策密集出台,致使煤炭行业税费负担过重。在已经上调了煤炭增值税以及各地相继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基础上,近期还将提高煤炭资源税征收标准。
然而,中国煤炭行业议价能力不强,成本增支未能充分传导到下游行业,加之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煤炭需求不振,导致煤炭行业经济效益下滑,亏损面增加。因此高税费有悖于国家降低企业税负、支持企业发展、提振发展活力的国家政策导向,不利于整个煤炭行业的健康发展。
资源赋存差,经济投入大
我国煤炭资源赋存条件较差,绝大多数是井工矿井,地质条件复杂,灾害类型多,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五毒俱全”,在世界各主要产煤国家中属于开采条件最差、灾害最严重国家。这使得我国煤炭行业国际竞争力较差,要参与国际竞争,须在开采、安全以及环境治理方面投入相对较多的经济资源。
据调查,在国有重点煤矿中,地质构造复杂或极其复杂的煤矿占36%,地质构造简单的煤矿占23%,地质构造中等或中等-复杂的煤矿占41%。我国垂深1000米以浅煤炭预测资源量只占到50%左右。目前,大中型煤矿平均开采深度达600米左右,部分煤矿开采深度已达1000米以上,如新汶开采深度已达1300米。而美国煤层埋深以600米居多,澳大利亚多数在250米左右。
国内煤层所处地质条件复杂,开采矿井多数都存在五害。我国煤田地质构造是由多个板块碰撞挤压,经历多次强烈地壳运动、地质改造后形成,因此开采矿井灾害类型多、分布面广。仅国有重点煤矿中,高瓦斯矿井占21.0%,水害严重的矿井占27%,具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占47.3%,而具有煤尘爆炸危险性的煤矿占87.37%。而在顶板条件和冲击地压危害方面,我国多数大中型煤矿顶板属于Ⅱ类、Ⅲ类,Ⅰ类顶板约占11%,Ⅳ类、Ⅴ类顶板约占5%;在大中型煤矿中,具有冲击地压危险的占5.16%,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现有冲击地压矿井的冲击地压频率和强度还在不断增加。
不仅如此,相对于世界上其它主要产煤大国,我国运输成本较高,如果我国煤炭开发也像其它主要产煤国一样保持正常、合理的经济投入,那么,在其它主要产煤国保持正常盈利状态下,我国煤炭产业应该享受国家的巨额补贴。
目前我国煤炭产业仍然保持着相当可观的盈利,是因为我国煤炭产业存在严重的成本“空洞”,已经投入的经济资源也多是低质、廉价资源。截至目前,煤炭企业尤其是大型煤炭企业社会负担仍然较重,行业技术装备水平低、生产方式落后,安全生产水平与国际水平差距大,职工受教育年限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职工工资水平与工作环境极不协调。
税费负担过重,企业难以承受
由于我国地质条件复杂,开采难度大,加之煤矿生产力总体水平较低,绝大多数的中小煤矿机械化程度低、抗灾能力差,因此煤矿开采和灾害治理的一些重大的基础理论和重大关键技术还需要攻关。随着国家煤矿安全标准不断提高,煤矿投入将不断增加,煤炭刚性成本将不断上升。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国民经济周期性调整带来的挑战,煤炭企业发展将遇到越来越多的困难和风险,如果再过多地出台增加企业成本费用的政策,势必超出煤炭企业的承受能力,终将对煤炭工业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第一,针对煤炭行业的收费项目十分繁杂混乱。近几年,煤炭经济形势较好,企业经济效益有所提高,为推动煤炭成本完整化进程,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建立安全投入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环境补偿制度等),从长远看这些政策有利于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
但是,由于我国煤炭行业管理分散在多个部门,除两家中央企业(神华和中煤)外的煤炭企业全部由地方政府直接管理,地方政府加快发展的愿望和动力强劲,同时中央和地方财税体制和分配制度存在一些缺陷。
一方面,部门出台的政策多从本部门角度考虑,缺乏统筹协调,个别部门为使本部门出台政策能够得到支持,甚至容忍相关部门出台不适当政策。一些强势部门为了自身利益,千方百计地保留有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收费项目(如铁路建设基金等)。同时,一些部门在出台新的经济政策时不注重对过去相关政策的梳理、调整和废止,而是简单的叠加(如在资源类税费中就有资源税、资源补偿费、资源价款、采(探)矿权价款、采(探)矿权使用费等),导致与煤相关的增支政策密集出台,征收标准不断提高,且税费重复征收。
另一方面,地方乱收费问题凸显。一些地方政府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属于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事项采用乱摊派方式筹集(如修路)。甚至一些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也向企业伸手要钱要物。上述针对煤炭行业的繁杂、混乱的收项目,使煤炭企业负担越来越沉重。
第二,当前的税费负担已经超过企业的承受能力。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2008年上半年调查,山西焦煤、阳煤集团2008年税费(包括企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等各种收费,以下同)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分别高达34.8%和37.9%。据中国工业协会调研,湖南、江西、云南、贵州四省煤炭企业各类税费总额占到企业销售收入的17%-35%;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税费总额占销售收入的比重高达35%,随着水土流失补偿费的征收、资源税改革方案的逐步出台,集团吨煤成本增支20元以上,税费总水平将超过40%。加之一些地方政府乱收费,煤炭企业税费负担超过企业的承受能力。
第三,增值税转型后,煤炭行业实际税负明显提高,行业间税负不公平问题越来越突出。增值税转型后,煤炭增值税由原来的13%恢复到17%,允许抵扣煤矿新增的生产用设备增值税进项税。但煤矿生产用固定资产多在安全补欠和技术改造期间集中建设形成,正常生产期间新增生产用固定资产较少,相应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少。据对部分大型煤炭企业分析测算,增值税转型后,煤炭实际增值税负提高2.5~3.89个百分点,达到9.82%~11.21%,是全国平均水平3倍多。
可见这种税收制度设计没有体现公平税负的原则,与煤炭的基础能源产业地位不相符,不利于煤炭产业的健康发展。据调查,山东新汶矿业集团转型后增加税负2.72个百分点,实际增值税负达到13.01%;开滦(集团)公司增加3.33个百分点,增值税负提高到13.69%;淮南矿业集团公司增加3.89个百分点,增值税负提高到13.82%。
第四,多个省份违规出台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和其他收费项目。按照国家规定,省级政府出台价格调节基金要报财政部批准,重大项目要国务院审批。据了解,目前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分地、市及县政府设立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没有到财政部或国务院批复,属违规设立项目,而且收取标准随意性大。
从各省出台政策看,原煤、洗精煤、焦炭征收的最高标准分别达到40元/吨、60元/吨、80元/吨。违规收取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不仅增加企业成本,影响煤炭企业收益,降低企业竞争力,而且还会推动煤炭价格上涨。以7月1日开始征收调节价格基金的内蒙古为例,在征收调节基金之前,蒙煤和晋煤港口价格相差无几,蒙煤因成本低而具有竞争力,但征收调节基金后蒙煤成本增加,而港口价格略有下调,征收的价格基金不可能向下游行业转移,只能企业内部消化,增加企业运营成本,造成蒙煤竞争力下降,也压缩了煤炭企业利润空间。
此外,一些省份相继设立了交通建设费、水资源补偿费等行政性收费项目,如黑龙江省今年向煤矿按吨煤10元开征交通建设费,陕西省开征水土流失补偿,吨煤征收1-5元。
第五,资源税改革很可能近期出台。据财政部安排,今年煤炭资源税还将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相应提高征收标准。同时,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也很可能在下半年开征,标准为吨煤15~30元,两项合计将增加吨煤支出30~60元。
成本传导不畅,亏损面增加
煤炭行业历史欠账较多,自身挖潜空间十分有限;同时行业议价能力不强,向下游传导不力,尤其是电煤定价机制不完善,国有重点煤矿牺牲自己利益,将大量本可高价销售的煤炭低价供给五大发电集团,造成多种成本增支没有转移出去,导致煤炭行业经济效益下滑,亏损面增加,目前多数原国家统配煤矿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
首先,煤炭行业受成本“空洞化”困扰,自身消化增支成本能力不强。如前所述,煤炭赋存条件较差,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所需要的安全投入以及环境治理费用明显增加;同时行业存在较多经济欠账,落后的生产方式、低下的职工素质以及工资水平,都需要大量资金来改善和提升。
其次,煤炭行业处于产业链上游,向下传导能力较差。煤炭行业议价能力不强,向下游传导不力。一方面是电煤定价机制不顺,“市场煤”与“计划电”的矛盾一直困扰煤炭行业发展,导致电煤合同价格长期低于市场交易动力煤价格,部分企业电煤价格甚至低于煤炭成本;另一方面,钢铁等下游行业不景气,出现亏损,对成本增加的承接能力不强,钢铁行业自去年10月份以来,一直亏损,在1-5月份71家大中型钢铁企业中,仍然有25家亏损。
再次,行业潜在过剩压力加大,成本传导不力。今后一段时期部分新建、改扩建和技改煤矿也将相继竣工投产和达产,尤其是在三季度山西省地方煤矿将陆续复产,煤炭产量增速会进一步加快,供大于求的风险明显加大,预计煤炭成本增加向价格的传导将更加困难。
最后,煤炭行业效益下滑,亏损面增加。1-5月,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实现利润678.2亿元,同比增长4.2%,比上年同期增幅回落16.7个百分点。煤炭工业协会统计的95家大型煤炭企业实现利润464.1亿元,同比增长1.1%,比同口径产量增幅低9.6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增幅回落64.6个百分点。其中,利润额排在前10家的企业占79.8%,其他企业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
5月末,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应收帐款1149.9亿元,同比增长53%,比上年同期增幅上升35.8个百分点。1-5月,大型煤炭亏损企业达到11个,亏损面为11.57%,亏损企业同比增加5个,亏损面同比增加5.26%。政策性增支对煤炭行业盈利空间的压缩将更加明显,煤炭企业亏损面很可能进一步扩大。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煤炭业 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