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温升高、降水量减少、海平面上升、极端天气与气候事件增多......”这是辽宁省近50年来气候变化的事实,气候变化对全省农业、自然生态系统、水资源及海岸带等带来了一定影响。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进一步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辽宁省政府日前以辽政发〔2009〕23号文件的形式印发了《辽宁省应对气候变化实施方案》。
《辽宁省应对气候变化实施方案》是由省发改委和省气象局牵头编制完成的。《方案》在全面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了以中国气象局李泽椿院士和省相关行业专家组成的专家组的论证。《方案》在分析了全省应对气候变化所面临的巨大挑战的基础上,提出了辽宁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发展低碳经济,节约资源,控制排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社会消费方式,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建立健全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宏观管理体系和政策机制,全面提升我省未来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在明确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目标和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的任务目标后,《方案》提出辽宁省要重点开展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二是加强技术创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三是发展清洁和可再生能源,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四是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五是加强农牧业管理,发展生态农业;六是加强林业管理,增加碳汇。
《方案》还对农业、林业等自然生态系统、水资源、海岸带及沿海地区、气象等五大重点领域适应气候变化提出了目标任务及工作措施。《方案》最后指出辽宁省政府将通过健全宏观管理体系、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投资体系、构建科技创新体系及培育社会参与机制等政策措施,保障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全面开展,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