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把良好政治意愿变为具体案文是本次气候谈判的主要课题”——访中国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苏伟
中国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出席联合国2009年第四次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会议的中国代表团团长苏伟28日在曼谷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本次谈判非常重要,将为哥本哈根大会取得成果做最后的准备。”他强调:“谈判主要任务之一是把各国领导人在上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表达的良好政治意愿落实到具体谈判案文中。”
苏伟说,22日在纽约召开了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在各国凝聚政治共识、形成政治推动力、推动谈判取得进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胡锦涛主席在峰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各方给予高度评价,充分展示了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认真和负责任态度。
胡锦涛主席在讲话中说,中国将进一步把应对气候变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一是加强节能、提高能效工作,争取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有显著下降。二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核能,争取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三是大力增加森林碳汇,争取到2020年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四是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研发和推广气候友好技术。
苏伟认为:“尽管现在说本次曼谷谈判能取得哪些成果还为时尚早,但上周的联合国峰会以及有关国家表达的良好政治意愿会对本次谈判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当然,把良好的政治意愿变为谈判桌上的具体案文还有一个过程,这也是本次曼谷谈判的主要任务。”
苏伟介绍说,曼谷谈判是今年在哥本哈根大会前的第四次谈判,加上去年的4次谈判,前后一共有8次。但是,之前的谈判进展并不令人满意,在许多关键议题上,发达国家之间以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仍然存在较大分歧。
他说,气候变化问题归根结底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如何合作应对共同挑战的问题。气候变化问题从历史根源上讲,主要是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大量地、无约束地排放温室气体所造成,而其后果却要由世界上每个国家和地区、每个个人来承受。这个问题需要全球合作,共同应对。目前已有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为应对这一问题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和框架,现在的核心问题是如何落实公约的有关规定,落实《公约》所确定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如何体现公平的原则,如何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阶段和发展需求,特别是它们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消除贫困等方面的需求。这是在本次谈判过程中需要认真考虑的。如果各方在落实《公约》、《议定书》方面能够有进一步共识,谈判会取得积极进展。
苏伟表示,中国代表团将会积极和建设性地参与会议的磋商、谈判,推动谈判达成有意义的成果。
苏伟从1989年开始,一直代表中国参加国际气候变化谈判,至今已有20年。回顾长期以来亲身经历的气候变化谈判历程,他说:“气候变化这个问题非常紧迫,然而又不是一天两天能够解决的,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苏伟表示,长期以来国际社会已经取得了若干进展,因此他对于各方在已有成果基础上合作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切实采取积极行动的前景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