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600900)今日公告,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有关批复文件,核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下称:三峡总公司)发行158791454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该批复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收到三峡总公司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于同日核发有关批复文件,核准豁免三峡总公司因以资产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而增持的1587914543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公司7439736939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7.63%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