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已久的煤炭战略储备,终于有了突破。据报道,我国煤炭战略储备基地正在选址中,拟定的规模约为3000万吨。
然而,建立煤炭战略储备并非想像得那么简单。煤炭战略储备体系应当包括三个系统:资源储备———即可供建井开采的精查储量,现货储备———即建立现货储备库以储备资源,产能储备———即煤炭企业按适当比例进行的产能储备。三个系统的储备各有其不同的功能。其中,最能解决能源短缺之急的是现货储备和产能储备,但问题也最大。
现货储备要解决的其实是紧急性市场短缺。然而,现货储备目前的困难颇多:煤炭是大宗松散物资,现货储藏需要大量的场地很难解决;煤炭是易燃物资,时间存得稍久就会因氧化而生热,发生自燃;煤炭吸附性强,又极易风化,现货储藏会造成有效成分降低,质量下降,并且污染周边环境。中国不可能也没必要像日本那样将煤炭倒进海里储藏,只能分层次实行这种储备,即在煤炭产地、转运煤场、交易中心、交通枢纽城市、煤炭大型用户分别规划建设国家级资源储备基地。但建设这样的储备基地,涉及到资金、成本,谁来承担?储备量的确定和监督,谁来进行,依据什么来进行?对不承担储备责任的地方、煤矿、企业,怎样实行责任追究和处罚?这些问题若无法律法规加以明确和规范,现货储备就不可能真正建立起来。
再看产能储备。煤矿应是产能储备的主体。但煤矿也是市场经济主体,利润最大化是基本的追求,否则无法生存,因此产能的储备只能从企业的需要出发。而实际上,煤矿企业从自身生产特点出发,一直严格按照满足长远的开拓煤量、确保中期的准备煤量和维持当期生产的回采煤量三个煤量的合理比例,来实现产能的必要储备,以保持矿井生产的后劲。要求煤矿在三个煤量合理比例之外另建产能储备,实际上就是要求煤矿加大开拓煤量的投入。开拓就是全部掘进巷道,而且是掘大断面的巷道,还相应要求通风、运输、抽排能力扩大。并且,开拓巷道也需要长期人工维护。可以说,建立产能储备是花钱多、效益小、效应延迟实现的投入。
如此看来,选址储备基地不过是我国建立煤炭战略储备的开始。建立完备的煤炭战略储备,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