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煤矿瓦斯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煤矿瓦斯治理研讨会上获悉,湖南省现有的1120处矿井,已建立地面和井下移动式瓦斯抽采系统500套,其中147处矿井建立了地面瓦斯抽放系统;并在涟源市、嘉禾县开展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县建设。
煤矿瓦斯俗有“煤矿杀手”之称,是影响湖南省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隐患。湖南省煤矿中,有高瓦斯矿井175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301处,占全国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总数的40%。但煤矿瓦斯同时也是一种清洁能源,其热值是通用煤气的2至5倍,可广泛用于发电、民用及汽车燃料、化工等领域,且污染少。湖南全省可利用瓦斯达5000亿立方米,主要分布在湘中、湘东南地区。
湖南省高度重视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2005年,全省深入开展了瓦斯集中整治,并积极探索瓦斯综合利用,建立瓦斯抽放利用系统。去年,省财政和相关部门共拿出3000万元支持煤矿企业开展瓦斯治理,对建立了瓦斯抽放系统的煤矿,省政府给予10万元奖励。同时,在湘煤集团旗下的蛇行山煤矿建立了全省首座瓦斯发电站,年利用瓦斯超过100万立方米。目前全省建立了多个瓦斯抽采站,将抽出瓦斯用于民用燃料。今年1至8月,全省瓦斯突出矿井抽放纯瓦斯4311万立方米,全省煤矿瓦斯事故同比下降20%。
副省长陈肇雄要求全省煤矿不断深化瓦斯治理,切实提高瓦斯抽采利用效率,同时落实好瓦斯治理、利用各项优惠政策,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全省煤矿安全建设。凡存在重大瓦斯隐患,或瓦斯治理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审批核准;达不到瓦斯规定标准的,不能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