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年前,俄罗斯石油年出口将达3.7亿吨,天然气年出口约3700亿立方米。而同时,俄的石油天然气年产量相应要超过5亿吨和9000亿立方米。这些数字均搁在了俄罗斯《2030年前能源战略规划》(以下称为《能源战略》)中。日前,俄联邦政府审核通过了《能源战略》。
《能源战略》与5年前俄通过的原《2020年前能源战略》相比,不是在时间上的简单替换。由于金融危机,原战略中的一系列主要指数都得到了重新审议。《能源战略》中划分阶段的主要标记内容都具有从克服危机向强化危机后发展的过渡性特点。
发展“三段论”
俄政府普京总理认为:“依靠《能源战略》的实施,俄应完全保证今后自身对能源资源的需要,以及强化自身在全球市场的地位……”为此俄《能源战略》的战略目标是,最有效地利用自身的能源资源潜力,强化俄在世界能源市场中的地位,并为国家经济得到最大实惠。
俄《能源战略》指出,燃料能源部门将按三个阶段发展,主要目标将是从常规的石油、天然气、煤炭等转向非常规的核能、太阳能和风能等。
第一阶段:2013-2015年。俄主要任务是克服危机。按俄联邦统计局资料,2008年,俄石油产量与2007年相比减产了0.7%,达4.88亿吨。俄经济发展部预测,2009年俄石油产量还将缩减1.1%,达4.82亿吨。同时,2009年1到6月,俄石油出口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0.2%,几乎达到1.23亿吨。可是,这6个月从俄出口原油的价值却缩减了51.6%。
第二阶段:2015-2022年。在克服近期的经济危机后,俄主要任务是在发展燃料能源综合利用基础上整体提高能源效率。
《能源战略》最值得注意的是,要提高能源效益和发展能源保护技术。俄《能源战略》制定者们认为,今后能源部门要为提高能源效益而战,为此必须更广泛深入地推广创新技术。预计,2030年前俄联邦单位GDP能耗要比2005年降低一半以上。可是,政府仍对这一预测不十分满意,所以委托能源部再详细研究有关降低能耗的部分内容,要求他们在2030年前,将俄年能源资源消耗份额降低到3亿当量吨,即减少25%。
第三阶段:2022-2030年。俄开始转向非常规能源,首先是核能和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
发展非常规能源——核能、可再生能源,包括水电是俄《能源战略》进取精神的重要体现。2030年前,俄能源部门不仅应学会有效利用石油和天然气,而且还要为更广泛利用非常规能源做好准备。根据《能源战略》,俄在2030年前,利用非常规能源发电将不少于800亿~1000亿千瓦小时。在实施《能源战略》第三阶段后期,由非常规能源生产电力所占的比例,预计从目前的32%(2008年)增加到38%。
注重两个市场
《能源战略》不仅提出了要有效利用现有的能源储备,而且还要寻找新的能源来源。普京总理说:“油气探明储量完全不是无止境的,今后每年油气储量的增长应超过产量。”《能源战略》规定,今后石油和天然气的产量和探明储量要有明显增长,出口将有两三次增长,要提高能源使用效益和能源保护,并计划在标定时期内为此吸引60万亿卢布的投资。
俄《能源战略》规定,今后石油储量(包括海上油田)年增长率要达到10%~15%;天然气储量年增长率要达到20%~25%。新能源战略的要点之一是,准备在俄东西伯利亚和远东、极地周围,甚至是北冰洋大陆架地区建立新的油气综合体。预计2030年前,俄天然气年开采量达8800亿~9400亿立方米,年出口3490亿~3680亿立方米。石油年开采为5.3亿~5.35亿吨,年石油出口包括油品出口要增加到3.29亿吨。向独联体以外国家输油管道主干线的长度增加20%~23%,输送能力增加65%~70%。预计在此时期,每桶乌拉尔原油价格70~80美元。尽管欧洲仍将是俄油气出口的主要方向,可是俄整个油气出口的增长将主要取决于东部方向的超前发展。
除了加强出口外,为增强国力,俄《能源战略》更注重满足国内市场需求。据预测,2030年前,俄燃料能源资源生产增长为26%~36%,国内需求的增长为39%~58%。俄燃料能源资源出口量和国内需求量的比例要从0.88减少到0.62~0.72。按俄《能源战略》,2030年前,俄联邦人均能源需求与2005年相比,至少要增加40%,电力需求增加85%,发动机燃料增加不少于70%。同时,家庭经济的能源支出将不超过自身收入的8%~10%。《能源战略》还规定,在为燃料能源部门构筑基础设施时,将主要利用俄自己生产的产品和装备。燃料能源部门所需要的设备供应,国内部分要占到50%。
为了实现《能源战略》目标,普京总理说:“2030年前,要为能源部门投资60万亿卢布。《能源战略》会以经济刺激手段使投资者们振作起来,其中包括要采用部分灵活的有用矿产开采税、出口税和利润税等税收政策。”“2030年前,俄应开始有关放宽国内能源市场限制的工作,在市场范围内将出售不少于20%的能源资源。”
不过投资者至今尚无见到俄推广直接税收优惠政策的计划。
明确战略发展方向
能源问题的全球性,以及俄能源部门在世界能源中的客观重要性,决定了俄能源政策的特殊作用。《能源战略》是俄联邦政府根据社会经济长期的发展构想,向能源部门提出的在俄经济发展向创新型方向转变时期应形成的新的发展战略方向。
俄联邦能源部长什马托克在政府会议上的发言指出:“俄《能源战略》主要不在于数字本身,而是在于其提出了能源部门长期发展方针的优势及优先方向。”因此,《能源战略》框架内所提出的不是路线,而是在基础预测范围内,考虑到能源部门现存的客观风险及其今后分阶段的发展模式。它不是以现有条件为背景的,而是按阶段给能源部门提出了有一定目标的标记系统。同时,《能源战略》保留了原能源战略连续性的原则。国家能源政策的战略方位系统——能源安全、经济(预算)效益、能源生态安全及提高经济的能源效益等依然没变。
俄能源部长指出:“《能源战略》提出的措施将在保留其主要方向的同时,对国家当前的能源政策方针进行适当修正,以便为稳定经济增长、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强化其对外经济地位而最有效利用本国能源自然资源和发挥整个能源部门的潜力。”
对俄《能源战略》也有人持不同看法。因为《能源战略》对俄任何时候的问题都没提到,而在计划实施阶段,问题恰恰是会经常发生的。俄国家能源安全基金会主席康斯坦丁?西蒙诺夫认为:“现实变化很快,而且不完全可靠的预测和估价将会导致悲剧性的结果。”他说:“新战略可能会重蹈原来战略的覆辙,再过两年,我们将会发现,该战略与现实完全不符,而到那时,俄将不得不再重写到2040年的能源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