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成杰委员说,我就修改可再生能源法和今后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提几点建议。
第一,建议把发展可再生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促进农民增收以及节能减排紧密地结合起来。特别是要注重发展生物质能源,发挥生物质能源在生态环境建设,带动农民增收和节能减排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地利用农作物秸秆和林业的剩余物等资源,积极地发展生物质能源。
第二,发展可再生能源要坚持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质能并重,不要单纯注重发展太阳能和风能,忽视甚至放弃生物质发电;不要单纯认为太阳能、风能的发展会带动设备生产企业的发展和能上大项目,而发展生物质能利用农业、林业剩余物发展,项目比较小,又比较分散,就忽视了生物质能的发展。一定要坚持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质能并重,特别是注重与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密切相关的生物质能的发展,积极发展农作物秸秆加工发电、汽化和农村沼气,通过这些来解决农村的部分能源问题,也是对农业资源的一种持续深化利用。
第三,对发展生物质能源,要在价格和资金上予以扶持。生物质能源的发展涉及到农业、农村的发展,农业总体上还是一个弱势的产业,所以建议对发展生物质能源在价格、资金方面,给予大力的扶持。考虑到利用农作物秸秆发电也是对农作物生产出产品的再加工,建议把生物质发电企业同农产品加工企业同样对待,把生物质发电企业列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加以扶持。
第四,建议尽快完善和理顺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的形成机制,实行全国统一的生物质发电上网标杆电价。现在电价形成机制还不合理,这就造成一些生物质发电企业亏损运行。一些生物质发电企业由于电价不合理和成本增加难以正常运行,如果企业停产又会造成农民的秸秆卖不出去,形成了一些社会矛盾。因此,建议尽快地理顺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适当提高价格补贴标准,大力扶持生物质发电企业发展。
第五,建议在本法中增加以下表述,一是要坚持发展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质能并重。二是要通过发展生物质能,促进生态环境建设带动农民增收。三是要把发展可再生能源同生态环境建设、农民增收和节能减排紧密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