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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三年建筑节能规划出台新建住房采暖分户控制

2009-09-17 09:10:48 西海都市报   作者: 魏金玉  

房屋的密封性更好、室内温度更高、家家都用太阳能采暖……两年后,青海省部分市民将享受到住房节能带来的实惠。9月16日,青海省出台《青海省建筑节能专项规划(2009-2011年)》,将通过推广供热先进技术、加大太阳能的应用、推进新型墙体材料等手段,加大未来两年的建筑节能建设。
9月16日,记者从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根据青海省建筑节能规划(2009年至2011年),到2011年,全省累计新建节能建筑达到12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0万平方米,其中西宁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130万平方米;全省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面积达到120万平方米,太阳能采暖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争取实现5%的新建居住小区和5%的新农村(牧区)建设示范村安装太阳能路灯照明系统。培育3个年产太阳能热水器5万台的企业;到2011年,西宁市(含所辖县)、格尔木市、德令哈市全面禁止使用黏土砖,全省所有州(地)、县政府所在地禁止使用黏土实心砖。全省新型墙材产量占墙体材料总量的比重达到65%以上,建筑应用比例达到70%以上。

推进供热体制改革也是此项规划的重要内容。随着青海供暖期的临近,很多居民又开始发愁:家里根本用不着那么热,可自己不能控制,即使把暖气关了,还是照样收费。今后,此类情况将会有很大改善。规划提出,对新建居住建筑供热采暖系统,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节能标准,进行分户控制、分户计量设计,和采暖工程同步施工、验收。对新建公共建筑供热采暖系统严格按照建筑节能标准设置室温调控装置和热计量装置,明确将供热计量系统费用纳入建设成本。

同时,青海省还将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向农村牧区发展,在农牧民自建住宅中组织使用新型建筑材料和推广建筑节能技术,并建立示范项目。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青海省 建筑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