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林业局和对口援藏省(区、市)林业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西藏林业建设取得可喜成就,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1.31%。
这是记者从11日在拉萨召开的全国林业援藏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情况。
据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材介绍,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西藏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快速推进,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林业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贡献不断加大,林业建设取得可喜成就。
“第六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表明,西藏自治区的森林覆盖率已达11.31%,比第五次森林资源清查提高了1.47个百分点。”李育材说。
据统计,自2001年以来,西藏共完成人工造林371万亩,封山育林837万亩,治理沙漠化土地64万亩;实现了对1800万亩天然林和1.52亿亩国家及自治区重点生态公益林的常年管护,管护面积占全区森林总面积的72.94%;建立了以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等为主要内容的保护区19个,其中国家级保护区8个,保护面积达40.31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2.82%。
随着西藏林业事业的快速发展,西藏的生态状况明显改善,生态屏障功能逐步增强。许多重点城镇的沙尘天气明显减少,空气质量明显提高,大范围的农田和牧场得到有效保护。
与此同时,林业在促进西藏农牧民增收和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十五”以来,西藏农牧民通过参与重点公益林管护、天然林保护、造林绿化、退耕还林、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收入14.2亿元;通过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每年获得补偿资金7.6亿元,人均每年增收342元;通过退耕还林,5.3万户、30.6万名农牧民增加了近4亿元的收入。截至2008年底,共为西藏农村安居工程提供木材105.4万立方米,确保了17.2万户、87万名农牧民住进安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