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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5年投入瓦斯防治资金1144亿元实现"变害为宝"

2009-09-04 10:19:40 新华网   作者: 林艳兴  
       在南昌召开的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说,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煤矿瓦斯抽采与利用,2005-2009年中央财政共安排预算内资金150亿元,带动企业和地方政府资金994亿元用于瓦斯防治,实现了瓦斯抽采利用量大幅上升。

  瓦斯留在矿井下容易引发事故,对空排放既浪费能源又污染环境,坚持抽采利用则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治本之策,还能“变废为宝”。数字显示,与2005年相比,2008年全国煤矿瓦斯抽采量53亿立方米,增幅130%;利用量16亿立方米,增长160%;地面煤层气产量5亿立方米,是2005年的14倍。今年上半年,全国瓦斯抽采量32.4亿立方米,利用量10.7亿立方米。截止到今年7月份,累计施工煤层气井3400多口,产能达到25亿立方米。

  张国宝说,目前全国已经形成了部委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综合防治的工作体系,初步形成了瓦斯防治政策措施体系,颁布了《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发布了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总体方案、“十一五”规划,修订、制订了《煤矿安全规程》《防止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等一批新标准和规范。同时有关部门制订了税收优惠、财政补贴、上网电价等扶持政策,在地方政府和企业中产生了带动效应,2007年、2008年,中央财政补贴瓦斯抽采利用资金3亿多元,部分企业已享受到政策成果,河南省两年减免煤层气抽采企业增值税2.65亿元;

  张国宝介绍,目前我国煤矿已经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政府配套支持、银行积极参与的多渠道安全投入体系。2005-2009年,中央财政共安排预算内资金150亿元,带动企业和地方政府资金994亿元,用于瓦斯防治;安排产业升级资金14亿元,提高煤矿机械化水平;出台了煤炭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规定45户重点企业按吨煤不低于15元提取;在金融系统的支持下,全国299处原国有重点煤矿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中,有283处建立了瓦斯抽采系统,全国所有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87.5%的低瓦斯矿井装备了监测监控系统。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瓦斯 防治 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