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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转型 目光聚焦低碳经济

2009-08-27 13:14:57 中国金融网

有业内人士分析,中国现在还没有碳交易市场,虽然碳交易市场内剩余排污权市场,但是严格意义上说,中国必须参与构建碳市场。

  以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低碳经济”成为全球热点,被誉为人类第四次“低碳革命”。欧美等国家已大力推进以高能效、低排放为核心的“低碳革命”,着力发展“低碳技术”,并对产业、能源、技术、贸易等政策进行重大调整,以抢占先机和产业制高点。

 联合国规划署UNEP驻华代表张士纲认为,低碳经济作为一种全新的发展模式,也将为中国及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了机遇。

  回顾中国经济的增长点,从上世纪80年代的轻纺工业,到90年代的基础产业、基础设施,乃至21世纪后的汽车、石化、电子为代表的产业群体,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我国的经济增长点常滞后于发达国家。在本轮危机中,欧美发达国家纷纷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之时,中国的脚步也并未放缓,目光聚焦低碳经济。

  气候问题受重视

  昨日,在上海举行的“2009节能环保高峰论坛”上,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组长、首席科学家牛文元表示,“全球正在经历第二次工业革命。过去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传统工业化模式已经被世界抛弃,新型工业化正取代原有模式。”

  与此同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分组会议正在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草案)》。该草案已经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下个月,因“世界经济论坛”而闻名的瑞士小镇达沃斯,还将迎来首届“世界资源论坛”。

  必须参与构建碳市场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杨志表示,作为发展中国家,虽然中国没有被《京都议定书》纳入强制减排计划中,但中国却一直通过清洁发展机制参与碳交易市场的活动。

  根据世界银行测算,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容量为1400亿欧元,约合1900亿美元,全球碳交易在2008年至2012年间,市场规模每年可达500亿欧元。尽管增长潜力巨大,碳交易将成为国际市场下一轮最大的热点,但是现在排放的仅一部分被法律约束。

  有业内人士分析,中国现在还没有碳交易市场,虽然碳交易市场内剩余排污权市场,但是严格意义上说,中国必须参与构建碳市场。第一,从纯粹经济的角度看,碳市场中的定价权取决于碳排放权的供给者和需求者之间博弈结果,即均衡价格;中国作为全世界碳排放国,应该成为全世界拥有碳排放权最多的国家——即碳市场中碳排放权的供给者——因而中国应该拥有均衡价格中的最重要的博弈方,如果在定价博弈中,采取“集体失语”的态度——即放弃话语权的态度和做法,那等于自行放弃定价权,因此,必须强调我们的话语权和参与权。第二,碳市场具有连接绿色金融与绿色技术的功能。参与构建碳市场,一方面可以成为中国在金融危机中参与国际金融市场体系构建的“突破口”,另一方面也可以成为解决我国节能减排事业发展的瓶颈——绿色技术应用不足问题的有效途径。利用碳交易市场机制,借助绿色利益驱动,是发展低碳经济的必由之路。

  “碳生产率”受关注

  同济大学可持续发展与管理研究所所长诸大建教授目前正在为参加“世界资源论坛”做准备,他表示他计算的对象不再是能源、土地、水、垃圾等资源的产出效率,而是掌管着整个经济社会运转通道从入口(能源消耗)到出口(二氧化碳排放)的关键元素“碳”的生产效率。

  未来,全球经济究竟是朝着"转型的复苏"还是"非转型的复苏"前行?诸大建认为,碳生产率将成为具有说服力的评判标准。绿色新政计划有一个三赢目标,即经济增长、就业增加和节能减碳。碳生产率恰好囊括了经济增长和节能减碳两大指标,而在低碳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大量以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提高能源效率为内容的绿色就业机会,将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诸大建指出,把低碳化作实际行动,提高碳生产率将是一个有效的切入口。具体说来,一是要建设紧凑型城市,通过在郊区发展多功能二级城市或区域中心城,减少工作、生活对于道路交通和通勤时间的需求;二是要发展循环型产业,增加制造业的服务内涵;三是要倡导"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功能型消费模式,比如引导市民更多搭乘公交以替代不必要的私人交通,习惯共享共用的生活方式等。

  建议设风险补偿金

  昨日,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苏伟则指出,目前中国低碳经济的发展受制于能源结构、资金技术以及经济发展阶段。首先,现阶段中国以煤为主要能源的局面很难迅速改变,故实施低碳经济需要比较长的周期。其次,资金和技术是重要考验,发展低碳经济需要技术的创新、技术进步和技术的突破,才能改变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第三,中国处于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的阶段,尽管通过优化结构和节能,能够相应地减少碳的排放,但是面临较大困难和挑战。

  国家发改委/世界银行/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办公室执行主任王树茂特别强调了投融资的障碍,“尽管节能环保项目的投资回报率不低,但由于并非房产等可评估的优势资产,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愿意提供相应的金融支持。此外,由于专门从事节能环保的企业规模较小,也很难吸引风险投资者。”

  为解决节能环保项目的资金难题,王树茂建议国家财政拨款建立风险补偿金,政府为企业和节能服务商提供履约担保,节能项目进入政府和金融系统的征信系统等。

  王树茂介绍说,中国政府与世界银行合作的“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以及与国际融资公司(IFC)合作的“中国能效融资项目”,通过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以担保方式为银行提供部分风险补偿,目前已分别促成9亿元和50亿元人民币的节能投资,且至今基本保留了原始担保金。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低碳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