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次的调价实践证明,这既是适合中国国情、稳妥过渡之举,也是积极推进价格市场化之举,更是引导国民接受高油价、自觉抑制消费行为之举。只有不折不扣地执行《办法》规定,才会有更市场化的价格空间。
尽管会引来民众的强烈非议,但国家发改委还是顶着压力,宣布6月30日零时起,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每吨分别上涨600元。调整后,国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均价分别为7530元/吨和6790元/吨,涨幅分别为8.66%和9.69%。这是我国今年以来成品油的最大幅度的涨价,这也是国家发改委今年以来的第四次调价。距上次(6月1日)调价,正好22个工作日。
今年5月7日公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数据显示:截至6月30日,国际三大原油市场的22个交易日平均价格为每桶68美元左右,而先前一个周期为每桶57美元,累计上涨幅度达到19%。因此,本次成品油价调整符合条件设定。
虽然还有一些人士认为这次的调幅还是没有跟上国际原油价格上涨的速度,但分析人士对国家发改委的这次调价纷纷持支持态度,认为这是不折不扣地执行规定,是新机制正常运作的表现,有助于坚定市场对新机制的信心,对于油价与国际接轨及市场化进程,尤其是对于《办法》执行的公信力都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同样,笔者对国家发改委的此次调价行为也持支持态度。它是在国家发改委先“食言”《办法》规定、滞后调价(6月1日的调价)后的一次严格照章执行的行为,对于后期的《办法》执行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让我们看到了国家发改委对油价改革的决心,对执行《办法》的决心。
总体上看,现行的《办法》,对于中国的成品油价格改革、市场化进程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虽然它是一个间接接轨和渐进方案,但是其原则和方向上是明确了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共凉热,对于中国的油价市场化、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意义深远。
当然,本次调价,也引来很多消费者的非议。他们认为,一个月两次涨价将近每吨1000元,对谁都是一笔不少的开支。更不能接受的,目前的中国成品油价格比美国甚至还高出1元多钱,而且也比去年原油价格在140美元/桶时还高。
其实很多公众对油价并不真正理解,他们已经习惯了国内长期以来的低价,甚至习惯了不加节制地消耗油品,现在要接受高油价肯定不习惯。其实他们应该知道,去年的成品油价格本来就不是正常的油价,不能反映其本身的价值,也不利于市场的培育,这才有了改革,况且改革之前,国家已经取消了养路费,将消费税放在油价中去,所以,大家看到了的就是油价高的一面。
尽管还有不理解,尽管还有非议。在这种现实环境下,笔者认为国家发改委在后市中更得坚持《办法》的执行,尤其是在原油价格80美元/桶以下的时候,要坚持按《办法》调整油价。因为政府必须要让民众接受高油价的现实,原油价格涨了,作为下游产品的成品油也是会涨的。成品油其于原油涨价基础上的涨价,是无奈,是没有办法,这是大家必须要正确面对和接受的。
同时,涨价也会在客观调整公众的石油消费观念。比如此次涨价,驾车一族发现成本高出一块,就开始有了改乘交通工具,少驾车上下班,减少自驾旅游,甚至有的人提出“戒驾”之举。这些无奈之举却对公共环境有着积极的意义,它可以缓解交通压力,缓解石油供应压力,提高空气质量等等。涨价之举,能带来节能减排的意外之获。
实际上,国家发改委执行《办法》是有弹性和退路的,因为有80美元/桶的警戒线。《办法》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也就是说,一旦国际原油价格超过80美元/桶,政府就会控制成品油价水平,以免影响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既然有这道警戒线,有了这条退路,政府在警戒线以内就没有理由不将成品油价调整到位了。
综上所述,几次的调价实践证明,这既是适合中国国情、稳妥过渡之举,也是积极推进价格市场化之举,更是引导国民接受高油价、自觉抑制消费行为之举。只有不折不扣地执行《办法》规定,才会有更市场化的价格空间。 从某种意义上讲,政府的决心才是成品油价格市场化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