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组长温家宝17日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副总理、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克强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在当前形势下,认真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充实工作内涵,及时制定新的政策措施,既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需要,也是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需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方针政策和一揽子计划,努力实现新的跨越,加快形成具有独特优势和竞争力的新的增长极,为全国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为此,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优化经济结构,建立现代产业体系。 (二)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三)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不断巩固和发展农业基础地位。(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东北地区全面振兴创造条件。(五)积极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促进可持续发展。(六)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绿色经济。 (七)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加快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八)深化省区协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九)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