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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修改《可再生能源法》 就应对气候变化作决议

2009-08-17 15:21:13 国际在线   作者: 刘轶瑶  

中国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于24日至27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会议将着手修改《可再生能源法》,并将就应对气候变化作出决议。

  这是记者从17日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上获悉的。据了解,《可再生能源法》出台于2005年,此次修改将就法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展开。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中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将首次就气候变化问题作出政策宣示。

  此外,会议还将继续审议《人民武装警察法》草案、《行政强制法》草案、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草案等,并将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情况的报告等。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 气候变化 再生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