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步伐不断加快,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发展较快,而工业又以重工业占主导地位,高耗能产业的增长加剧了能源消耗,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和能源的大量消耗造成我国环境问题突出,二氧化碳排放量逐年增加。
学者研究表明,随着全球经济发展,碳含量相对较低的石油和天然气将取代煤炭成为主要能源,由于石油和天然气的单位热量消耗碳排放量较煤炭低10%—30%,这将最终导致出现碳排放增速的减缓和下降。因此,从长期来看,加快国家能源消费从传统煤炭为主向石油和天然气为主的结构转变是必然选择。但由于我国现有的资源状况和煤炭在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中的比例,我国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不会发生变化。因此,能否通过调整我国能源结构向低碳能源方向发展,形成以煤炭为主,石油、天然气和水电互补的多品种能源结构体系是当务之急。因为,当国家能源消费结构变化的系数越高时,碳排放的增速也会变慢,而这种化石能源结构调整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会减缓碳排放的增长速度。
此外,国内外学者利用不同的方法对降低碳排放的方法进行探索的结果表明,能源强度下降也是推动碳排放强度下降的重要途径。能源强度是指每产生万元GDP所消耗的能源,即单位GDP的能耗。能源强度体现了一个国家在经济活动中对能源的利用程度,是反映能源利用效率和节能降耗的主要指标。能源强度下降本质上是节能技术进步、管理水平提高以及体制创新的结果。降低能源强度,是我国“十一五”期间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
从能源消费强度来看,我国不同地区能源强度差异很大。2006年能源强度排在前三位的全部处于西部地区,分别是宁夏回族自治区、贵州省和青海省,而山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次之;能源强度低、能源利用效率较高的分别是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和江苏省等,全部处于东部地区,这其中有4个2006年消费强度下降幅度最大,即北京市(5.25%)、上海市(3.71%)、浙江省(3.52%)和江苏省(3.50%)。
因此,在目前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随经济发展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我国要降低能源利用中的碳排放量,一方面可以通过调整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的消费比例来实现;另一方面,也需要进一步降低能源强度。如果仅强调降低能源强度,而不重视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则能源消费结构对碳排放的影响就有可能部分抵消能源强度降低对碳排放下降所起的作用。而且,依据发达国家经验,我国能源强度下降和能源结构调整的空间还很大,所以我国的碳排放在未来还是有下降的空间和潜力的。(作者均为吉林大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