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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价改“逆流”

2013-07-01 09:09:25 财经网

一场淡季“气荒”后,6月28日,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自7月10日起,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

《财经》记者获知,此次天然气价格调整背后博弈激烈。最初国家发改委以“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的名义上报国务院,遭到否决后修改了部分措辞,以“调整天然气价格”的名义下发通知。但二者本身并无本质区别,均以“市场净回值”法为今后的天然气定价基础。

“将价格改革与涨价混淆,将模拟市场化与真正的市场化混淆,这是原方案未能通过的最大原因。”一位接近方案制定的专家透露。

从2009年起,国家发改委就着手制定推进天然气价改工作,仅在价格形成机制上就有多达十套方案,但因各方意见一直未能统一,改革屡屡陷于停滞。

从二季度开始,中石油集团对华北地区实行天然气限购;很快,限气席卷全国。

国家发改委一位官员告诉《财经》记者,气荒有下游用户需求上升的因素,也有垄断企业“逼宫”调价的因素,“我们也想了很多应对的办法,实施天然气价格改革,是办法之一。”

既往的中国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基本遵循“成本加成”定价方法。2011年12月,国家发改委决定在两广地区开展天然气价改试点,将既有的“成本加成”法,改为“市场净回值”法,即以竞争性替代品的当量价格决定天然气门站价,再以门站价倒推上游供货价格。

广东和广西的试点中,是选取上海市场作为计价基准点。可替代能源品种选择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LPG),分别将其权重设置为60%和40%。将可替代能源单位热值价格加权平均后,天然气价格在此基础上乘以0.9的系数得出计价基准点价格。在此基础上,倒扣管道运输费后回推,确定天然气各环节价格。

一位接近方案制定者的专家向《财经》记者解释称:“简而言之就是以上海市场为基础确定天然气基准价,逐步推算减去各省的管输费用,得到某省的门站价格。”比如广东是先由上海基价减去新疆至上海的管输费用,再加上新疆到广东省的管输费用所得到的价格。

“市场净回值”法是一个过渡性方案。国家发改委官网曾如是阐述改革目标:“最终目标是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政府只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天然气管输价格进行管理。”

6月,发改委上报的气价改革方案打算将“市场净回值”法推向全国,并称这是“市场化改革”。而不同意见认为,“市场净回值”法,和当年的煤电联动一样,本质上都是政府定价。

刚刚出台的天然气调价方案“换汤不换药”,将天然气区分为存量气和增量气。其中存量气价格分步调整,力争“十二五”末调整到位;增量气门站价格按照广东、广西试点方案中的“市场净回值”法,一步调整到2012年下半年以来可替代能源价格85%的水平。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市场净回值法和成本定价的机制非常接近。

广东天然气终端售价一直是全国巅峰。试点之初,国家发改委按照上海的替代能源价格,给广东核算出了2.74元/立方米的省门站价。在广东用户看来,这个价格完全可以接受,并未感到任何变化。但在西南地区,因靠近气源,本身气价一直较低,若改为“市场净回值”法,气价则会大幅升高。

国家发改委也公开称,“考虑到试点地区用户对新机制的适应过程,在其他省份天然气价格改革到位前,两广省门站价格不再做调整。”

这意味着,两广试点是“半拉子”工程,并不具备推广到全国的示范意义。

新的麻烦却随试点出现。国家发改委的价改方案中,有“价格主管部门要规范省内天然气管道和城市配气价格管理,严格控制省内天然气管网加价”的内容,但无监管细则。各省政府突然发现了省内管输费这块“新蛋糕”,新的“省管网公司”大批出现,垄断了省内输气干线的建设运营。

中国能源研究会一位专家称,中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远低于石油,“近90%天然气是国产的”。中亚天然气进口价格高、售价低,价格成本倒挂是事实,“但国内开采天然气的成本却只有几毛钱一方”。

“要价改,应该先动体制。”林伯强认为,在上下游一体化的现状下,不能把价格决定权交给中石油、中石化。“打破垄断、放开市场、引入竞争,否则怎么去改都会不断推高价格,重蹈煤电联动覆辙。”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天然气价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