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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自陷超载困境 律师指当地政府不作为

2013-06-26 15:39:43 中国网   作者: 裴章  

淖柳公路的超载风波正将广汇能源带入死胡同。在没有超载许可证的情况下,包括广汇能源自有车辆在内的一千余辆百吨级重型运煤车辆往返新疆甘肃两地两年余,迄今尚无相关部门出面查处,而按照目前法律这些超载车辆运营均属违法。

法律人士更是指责当地路政主管部门应对超载一事进行处理,如一直默许则涉嫌行政不作为。

政府不作为?

2010年9月28日,由广汇能源投资建设的淖柳公路正式通车。2011年10月,广汇能源发布招标计划,为其在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至甘肃瓜州县柳沟煤炭物流基地之间的淖柳公路招募专用车辆,由此多家中标物流运输公司开始往返新疆甘肃两地运煤。

当地政府对广汇能源淖柳公路的超载等行为均予以默认,中国网记者此前采访新疆路政局以及哈密路政部门得到的答复均是广汇自建路,政府不参与管理。这种对企业自建路不管不理的态度,被众多地方政府简单放权为“谁投资谁管理”。

北京赢嘉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军对中国网记者表示,广汇能源自建的淖柳公路属国内现行交通法规管辖范围内,不具有任何特权。他认为,淖柳公路运煤车如果超载,当地路政部门应该采取罚款、发送安全告知书等行政执法手段,而如果以公路“谁投资谁管理”为由拒绝管理,则只能说明行政部门失职且不作为。今年6月,广汇能源在其互动平台上答复投资者时,对这些超载车辆超限仅以重车和空车统称,并规定“重车车速严格控制在40公里/小时以内,空车车速严格控制50公里/小时以内”。

与此同时,借助淖柳公路开通之势,广汇能源的煤炭销售量激增,从2011年的342万吨到2012年689.68 万吨,该公司仅用一年时间就实现了销量倍增。

广汇能源自陷困境!

除了运输公司的车辆之外,广汇能源自有运输车辆400余辆。多家运输公司指认,广汇自有的车辆均为超限车,现仍有部分广汇车辆往来运输且装载量都在100吨左右,“他们这种车辆与我们从广汇买的车型一样,都是装载100吨左右的重型超限车”,一家来自湖北的运输公司负责人对中国网能源频道记者表示。据全国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标准,一辆货车车货载重最大不得超过55吨,而动则百吨以上的货车显然超载。迄今广汇能源未就此做出公开回复。

由超载而起的难题,正将广汇能源带入一条死胡同:假如400辆广汇能源自有超载车上路的话,在法律上广汇能源将面临着一笔不小的罚款;更进一步,在淖柳公路上将近1000辆其他运输公司的车辆都因超限而遭罚款的话,将严重影响广汇能源煤炭的外运量进而降低广汇能源的销售收入。翻阅广汇能源过去三年年报不难看出,广汇能源煤炭业务从无到有发展异常迅速,到2012年煤炭业务收入已占广汇能源三分之一份额,其前五大客户均为火电、有色钢铁等用煤大户企业。

更甚者广汇能源或许还将面临着一笔不小的赎回费。一家运输公司负责人对中国网记者表示,“我们从广汇购买的车辆,长宽高等指标均违规,不能进入省道国道等公路上行使”,他们希望有关当局能查处这些超限车辆,再由广汇收回处理。

目前运输公司手中行驶的车辆中有近半数是从广汇能源下属子公司广汇清洁能源公司购买,广汇能源或将因此承担一笔巨额赎回费用。中国网记者拿到的一份运输公司与广汇清洁能源公司购车合同副本显示,由河南皇马车辆厂生产的挂车单辆就价值24万元,将近半数的运输公司多从广汇清洁能源购买了挂车或者车头,初步估计仅车辆购置费用就将过亿元。




责任编辑: 曹吉生

标签:广汇能源,政府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