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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要求全额收购光伏所发电量

2013-06-17 09:21:43 路透中文网

受全球光伏市场低迷影响,中国光伏企业目前正面临持久的寒冬。中国国务院周五召开常务会议要求,要优先安排光伏发电计划,全额收购所发电量;还要完善光伏发电电价支持政策,制定区域上网标杆电价。

“光伏产业是新能源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要在努力巩固国际市场的同时,用改革的办法,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着力激发国内市场有效需求,推动产业创新升级,”中国政府网刊登国务院常务会议新闻稿称。

国务院要求,电网企业要保障配套电网与光伏发电项目同步建设投产,优先安排光伏发电计划,全额收购所发电量。

“完善光伏发电电价支持政策,制定光伏电站分区域上网标杆电价,扩大可再生能源基金规模,保障对分布式光伏发电按电量补贴的资金及时发放到位,”新闻稿称。

同时,还要加强规划和产业政策引导,重点拓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鼓励金融机构采取措施缓解光伏制造企业融资困难;并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做优做强,抑制产能盲目扩张。

中国企业在光伏产品中游制造方面具领先优势,涌现出例如天合、尚德、英利等多家全球大厂。欧洲市场去年光伏产品装机量占到全球的六成,而中资企业已获取欧洲市场超过80%的市场份额,2011年中国企业对欧盟出口的光伏产品的价值达210亿欧元。

当地时间6月4日,欧盟委员会公布对中国光伏产品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决定从6月6日至8月6日对涉案中国光伏产品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执委会称目的在于与中国达成和解,若未能在8月6日前达成解决协议,关税将升至平均47.6%的水平。这对于面临困境的中国光伏产业可谓是雪上加霜。

国务院常务会议还研究部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十条措施,其中包括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国务院还要求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




责任编辑: 曹吉生

标签:国务院,光伏发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