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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运输是决定页岩气发展的另一关键因素

2013-06-14 10:30:05 《企业界》杂志

中国的天然气管道系统尚欠发达

目前,中国能源消费结构中天然气的占比仅为4%,而世界能源消费结构中,天然气消费则占到能源消耗总量的24.1%。”据悉,“十二五”期间天然气占中国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计划提高至7%-8%。

与此同时,中国天然气运输管网扩张保持了一个较快的速度。仅在2010—2011年期间,中国石油的管网就增加了3280公里以上。截至2011年底,中国天然气运输管道总长约为5万公里,其中3.6万多公里为中石油建造。

在这些数据面前,国际能源署(IEA)的报告却直言,中国运输基础设施的开发远远不能满足天然气消费需求的急速增长。与其他OECD国家相比,中国的管道建设的步伐仍需加快追赶。根据IEA的统计,截至2009年底,德国的天然气运输高压管道总长为11.7万公里,而其国土面积仅为中国的4%,天然气消耗量也比中国少很多(2010年为970亿立方米)。天然气消费大国—美国,每年消费近7000亿立方米天然气,其管道总长更是达到约50万公里,并且其中有70%为州际管道。相比之下,可以看出中国的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要达到德国或美国的水平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在管道建设方面,最新的政策动力来自于对民资的鼓励。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支持民间资本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投资建设跨境、跨区石油和天然气干线管道项目;以多种形式建设石油和天然气支线管道、煤层气、煤制气和页岩气管道、区域性输配管网、液化天然气(LNG)生产装置、天然气储存转运设施等,从事相关仓储和转运服务。”

尽管有了政策,但是依然有不少怀疑的声音,担忧天然气行业中采取纵向一体化战略的石油企业会轻易击败竞争力孱弱的新来者。

企业纵向一体化之忧

实际上早在2002年,世界银行(微博)与原国务院体改办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合作发布的研究报告《中国:天然气长距离运输和城市配气的经济监管》中就已经预见到中国天然产业会出现纵向一体化的现象。

该报告指出,根据国际经验来看,从生产到运输、配送和大宗消费的合同式一体化经营,可能会成为中国天然气行业在市场发展初期的特点。促成这种一体化的原因在于天然气行业产业链的任何环节都需要大规模的投资,因此,可能需要通过“背靠背”的合同,来保证气田开发以及建设新的运输设施和电厂等有稳定天然气需求的大型用气单位的融资。

国际能源署(IEA)报告认为,中国的天然气中游领域(管道输气和存储领域)可以看做是中国三大石油公司勘探、进口、销售天然气所附带产生的领域,因为管道大多是三大公司根据其天然气生产、进口及销售策略建造的。西气东输管道和普光-上海天然气管道就是最好的例子。在这一领域,中石油稳稳占据主导位置,其它各方也都很难有机会利用天然气管道网络或液化天然气进口设施,即使可以使用,也是经过了双边谈判才达到协议的。

尽管2006年民营企业新奥能源打破原有天然气进口权垄断,成为第四家具备天然气进出口权利的公司。但由于新奥能源并没有建设任何天然气接收的基础设施,使得其天然气进口资质并不能发挥作用。

对于纵向一体化公司给市场竞争带来的威胁,IEA认为,在多数情况下,带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基础设施如管道、LNG接收站、储气站等仅是一个油气公司众多业务中的一个分支。

通过自己生产或进口,该公司拥有自有商品的所有权,有时候还拥有触及最终零售客户的分销所有权。在未对准入和透明度进行监管的情况下,纵向一体化公司可以自由协商关于其基础设施的准入权。这就确保其拥有与其他天然气供应商竞争的市场权利。如果没有相应的监管框架,强大的纵向一体化公司就有动机滥用市场权利,妨碍第三方的竞争。这种市场垄断,尤其是使用管道基础设施方面垄断,阻碍了天然气市场有效的发展。

管道缺乏无歧视准入规则

因为纵向一体化对市场存在种种不良影响,国际能源署在研究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经营的基础上,确定了两种可以替代垄断市场结构的市场模式。分别是“管道到管道竞争”模式和“强制第三方准入至管网”模式。

目前许多OECD国家,尤其是重要的天然气生产国,如美国与英国,都转变成为以市场为基础、允许第三方准入的天然气发展体系。

“第三方准入制度”也可称为“非歧视服务制度”,其核心要义在于所有用户以公开的程序和条件使用天然气基础设施,平等获得运输和存储服务,基础设施运营企业不得拒绝为特定用户提供服务或者不合理条件,不得利用对基础设施的控制权为关联企业谋取竞争优势或者排斥其他天然气经营者。这一制度意味着打破大企业纵向一体化的布局,使更多的市场主体公平的开展竞争,激发市场的活力,促进天然气行业快速发展。

美国是现在头号天然气生产国,但在上世纪70年代却为气荒所困扰,原因不是别的,恰恰是因为美国联邦政府在之前20年采取了天然气井口价格管制,导致天然气供应短缺。为了鼓励上游投资,美国在1978年出台《天然气政策法》,取消了新签订天然气协议的井口价格控制。1985年,当时的美国天然气监管机构—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向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的方向迈出一大步,颁布了第436号法令,开创了公开准入,平等运输,允许下游天然气使用者直接向生产区域的供应商购买天然气并通过州际管道运输等多项市场原则。

这一制度从此改变了整个行业的游戏规则,为后来的繁荣发展奠定基础。到现在,美国大约有6300家天然气生产商,开采了超过480000口天然气井,天然气加工处理厂超过530家,有160家不同管道公司在运输天然气。2011年美国的天然气产量达到6530亿立方米,是中国天然气年产量的6倍之多。生产关系变化解放的巨大生产力可见一斑。

第三方准入制度存在也有前提条件,即要求在同一个市场中有多个上游供应商,或者多个下游使用者。在2003年IEA第一次针对中国天然气发布的报告《开发中国的天然气市场—能源政策的挑战》中就指出,只有在天然气市场充分发展并达到高度成熟之后,才能引入“第三方准入”这样的机制以增加竞争和提高效率,而IEA专家认为当时的中国引入“第三方准入制度”的条件还不成熟。

与2003年相比,中国现在的天然气市场格局已经发生显著变化,引入“第三方准入制度”的条件越来越成熟。从气源来看,国内陆上有川渝、陕甘宁、青海、塔里木四大产区,海上有南海、东海等海上气田,此外还有中亚天然气和不同来源国的船运LNG进口,俄罗斯、缅甸方向的天然气也在争取当中。从供气主体上看,除传统的三大油外,煤制气企业、页岩气企业和民资的天然气进口商都是潜在的重要供应商。而在下游,如北京、广东、江苏、浙江等省市都已经实现多气源供气。

不仅是客观条件具备,主观的企业诉求也已经摆上桌面。在2010年,广东就出现燃气发电企业希望借道大鹏管道采购低价天然气被拒绝的案例。本报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下游燃气企业受制与纵向一体化企业对气源的支配,不能自主选择更廉价气源,市场竞争力也随之减弱。

此外,引入第三方准入机制,对于理顺天然气价格体制也有重要意义。IEA认为,实行管道第三方准入不仅对国内天然气生产及大客户竞争水平的提高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同时也是批发定价改革的必要条件。

中石油规划总院副总经济师赵连增曾撰文指出,在中国天然气产业链中,天然气生产或天然气进口与天然气管输基本上是一体化经营,管输费用内部化。但是随着市场化进程推进,当长输管道或管网向第三方开发时,政府管制管输费用将变得有意义。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

标签:页岩气,管道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