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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归并销售电价分类 专家:下一步改革定价方式

2013-06-07 10:48:33 中广网   作者: 庄胜春   季苏平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家发改委近日下发通知,决定把现行8大类销售电价逐步归并为3类,将使电价更加合理,专家分析,适当扩大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的范围,每年可减少相关单位电费支出约30亿元。

过去,我国的用电分类非常复杂,包括居民生活、非居民照明、商业、非工业、普通工业、大工业、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等8大类。发改委通知指出,上述类别将逐步归并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3类。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认为,这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

韩晓平:“以前我们认为商业的支付能力比较强,费用就定的比较高。我们一边又在说发展第三产业,这样就不利于商业的发展。所以现在,把商业和工业根据用电性质归于一类,更趋向于合理。”

通知还明确将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社会福利场所等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将农业、林木培育和种植,畜牧、渔业生产等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韩晓平建议,下一步应对供电方定价进行进一步改革,实现用市场配置资源的效果。

韩晓平:“对供电企业、发电企业要形成更加有效的结构性电费。另外要让他们进行大用户的直供,如果对方是持续、稳定用电,电价就应该更合理。如果对方对供电安全要求更强,要保证用电高可靠性的时候,电费就可以贵一些,这就是按质供电。”




责任编辑: 江晓蓓

标签:销售电价,改革,定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