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上风能资源丰富,国家在“十二五”期间对海上风电发展做了详细的规划与部署,面对海上风电市场的巨大商机,国内多家企业都跃跃欲试。
但是,针对第一批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项目所面临的尴尬局面,各方对此也表现得更加谨慎。
截至2012年底,全国已建成海上风电项目总装机38.96万kW。这一数字还不到“十二五”规划500万kW海上风电装机目标的1/10,与陆上风电的装机规模相距甚远。
首批4个特许招标项目的进展
早在2010年9月,国家能源局就组织了江苏省盐城市海域内4个海上风电特许权项目的招标,这是我国首轮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总建设规模100万kW。目前,因为各种原因,这4个项目迟迟未能开工。
虽然2010年初,由国家能源局和国家海洋局共同颁布的《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海上风电项目核准后两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将收回项目开发权。但从目前形势和相关专家分析来看,首批海上风电场特许权招标项目由于原因较复杂,重新选定区域已成最大可能。
重新划分风电场就相当于前期所做的工作都要推翻重新来过,这样也会带来很多新的问题。据了解,随着用海位置的调整,已经完成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海缆路由调查、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都要推倒重来;地震安全评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风电机组基础专题报告等也需要根据前期工作成果进行补充和完善。
对于这批项目,很多业内人士都表示,当时的第一批招标价格就不合理,不是一个商业性的、可持续发展的盈利性电价。如果项目重新选定,各方面成本势必增加,当初就有“赔钱赚吆喝”之嫌的招标价格也必定会上升。更重要的是,选址的更改还会带来各种技术上的难题。
我国海上风电发展瓶颈
虽然我国在积极推进海上风电项目的开发建设,但海上风电发展却迟迟没有实质性的进展,这是各方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我国海上功能区划不是很明晰,海上风电开发牵涉到海洋局、海事、军事、交通、渔业等多个部门的利益。风电场项目离海岸近时,会和渔业、生态保护问题发生冲突;离海岸远时,又会影响航道。
此外,我国海上风电建设进展缓慢还有很多更深层次的原因。
首先,制约海上风电发展的根本原因还是成本过高。由于远离海岸,维护需要特殊的设备和运输工具,并网均需要进行额外投入,而且配套零部件以进口为主,目前,无论是建设成本还是运行成本,海上风电场都要高于陆上风电场。
其次,电价水平较低。从2010年招标的4个海上风电特许权项目来看,为了中标,开发商在方案中都将概算和风险因素压到最低,并将中标电价控制到非常低的水平。4个项目的加权平均中标电价仅为0.6854元/kW•h,仅比陆上最高风电标杆电价0.61元高12%。这种电价水平并不能全面反映海上风电项目的高额投资成本,将严重制约风电场运营企业项目的盈利能力,并直接影响风电开发商对海上风电的投资热情。
再次,是海洋规划问题。我国海上风电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国家统筹规划的基础上,而现阶段我国在此方面工作尚未到位,只有等到中央和各地区能源、海洋主管部门结合起来对我国适合进行海上风电开发的沿海和滩涂地区进行精确规划后,海上风电才可能有实质性进展。
最后,是技术不够成熟。海上风电具有不同于陆地风电的特殊性,代表着风电技术的制高点和发展方向。海上风电的开发、建设和运行都要比陆上复杂,特别是对风电设备承受海浪、风力的运行稳定性以及设备的耐腐蚀性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风电产业本身起步相对较晚,生产的风电关键部件技术不够成熟,缺乏基础研究积累和人才,具备成熟海上风电发展经验的风机制造商也非常有限。
因此,从我国风电陆上发展经验和海上发展各方面的准备情况来看,我国海上风电发展的道路仍然艰辛。笔者认为,国家海上风电的发展应该稳扎稳打,一步一步走,坚持先容易后困难,先近海再远海,先示范再批量的原则;还需要在环境、政策、体制机制、技术投入等方面投入更多的力量,以解决实际问题,突破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