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指标要求是一条‘红线’,也是矿山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最低标准。2013年,我们将继续开展油气、铁、铜、铅、锌、萤石、稀土和钾盐等9个矿种的‘三率’指标研究,其中铁、铜、铅、锌4个矿种5月底完成,萤石和稀土6月底完成,钾盐7月底完成。”
近日,在江西赣州举行的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座谈会上,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副司长许大纯作出上述表示。许大纯认为,此举也标志着我国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研究进入最后收官阶段。
变“糊涂账”为“明白账”
国土资源部开展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研究并非偶然。我国矿产资源具有“三多三少”的特点,即“贫矿多、富矿少,中小型矿多、大型超大型矿少,共伴生矿多、单矿种矿少”,这种现状直接决定了在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必须坚持资源节约优先原则,不断提高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和效率。
“对症”才能“下药”。要想提高矿产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效率,首先必须掌握当前我国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技术水平和综合利用率状况。然而,长期以来,业界对此却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一种业内盛传已久、据说得到官方认可的说法是,我国矿产资源总体回收率和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分别为30%和35%左右,比国外先进水平要低20个百分点。但是,对此说法,业内一些权威专家却并不认同。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所长刘亚川就认为,我国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水平已经远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在世界上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品位是最低的。“从总体上说,国外基本上开的都是富矿和易选矿,而我们开的多是贫矿和难选矿,前者的选矿指标和生产成本要大大好于后者,如果硬要把二者放在一个标准下来对比是很不科学的。” 刘亚川分析说,“我国矿产资源总体回收率和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分别为30%和35%左右的说法,直到现在也没有具体的出处和考证,很可能是人云亦云、以讹传讹。”
这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的背后,折射出的是对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仍旧难以厘清的现状。
自2010年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了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在两部联合对专项实施检查的过程中,也发现了因缺乏统一标准体系,而无法衡量矿山企业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问题。
为贯彻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查清我国重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现状,2012年6月27日,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发〔2012〕105号文下发了《关于开展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开展煤炭、石油、天然气、铁、锰、铜、铅、锌、铝土矿、镍、钨、锡、锑、钼、稀土、金、磷、硫铁矿、钾盐等22个重要矿产的“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
《通知》特别指出,全国重要矿产“三率”调查与评价是一次重要的矿情调查,目的是掌握我国重要矿产资源“三率”情况和技术工艺现状,建立科学合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评价体系,满足矿产资源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需要。
据了解,这项工作开展以来,共调查矿山2万余个,每个矿山收集数据近70项,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评价体系,制定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政策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开展全国重要矿产“三率”调查与评价、摸清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情况的基础上,国土资源部也正式启动了“三率”指标的研究工作。
“从标准的建立入手,完善指标评价体系,对于激发矿山企业主体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的创造力,增强矿山企业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的内生动力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许大纯认为,开展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研究,既是加强矿产资源监管的重要抓手,又是落实国务院转变政府工作职能要求的具体体现,时机重要而紧迫,意义重大而深远。
力求指标科学严谨
为强化监管,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2012年,国土资源部加快了“三率”标准的制定工作,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开始了标准体系的建立。
我国矿产资源多种多样,各个矿种情况不一,矿山企业的开采方式也不尽相同,要弄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体系,可谓困难重重。
先行试点,积累经验,然后再逐步展开。国土资源部循序渐进,率先选择了相对容易的部分黑色和有色矿种作为试点矿种。
2012年3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制订磷矿、煤炭、金矿、高岭土矿和钒钛磁铁矿资源开发利用“三率”标准的函》的发出,标志着矿产资源的标准体系建立工作正式启动。
为了确保指标体系合理实用,符合各个不同矿山企业的实际情况,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充分依靠和发挥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等相关行业协会,以及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和矿山企业的积极性,精心组织,联手攻关,对每一个矿种,结合矿石品位,矿山实际开采方式、条件等进行反复论证,力求科学合理。
在相关部门的努力下,2012年底,此项研究任务全面完成并以国土资源部公告形式发布实施了煤炭、金矿、磷矿、高岭土和钒钛磁铁矿5个矿种的“三率”指标要求,不仅对不同赋存条件的资源提出了开采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要求,还对共伴生资源、尾矿、循环水等利用指标作出规定。同时,两项试点也取得了重大突破,提交了试点报告。此外,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也取得了重大进展,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跨越,解决了多年来困扰矿产资源利用水平提高的难题。
“2012年,我们在指标研究上取得了积极成效,有了良好开端,既为我们下一步的‘三率’指标研究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又使我们对指标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充满了信心。”许大纯表示,今年要开展油气、铁、铜、铅、锌、萤石、稀土、钾盐等9个大宗和战略矿种的“三率”标准制定工作。
据了解,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已于今年3月下发了《关于开展铁、铜、铅、锌、稀土、萤石、钾盐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研究》的通知。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近日又专门召开了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研究座谈会,就上述7种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的确定原则、计算方法,以及不同矿种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评价体系进行了探讨交流和再动员。
坚守“红线”提高效率
毋庸置疑,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的研究和发布实施,对提高我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也是我国建设生态文明的迫切需要和内在要求。
有业内人士表示,矿产资源“三率”研究旨在提高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这与我国当前实现节能减排、建设和谐环境的目标是一致的。
“这要求指标必须要落到实处,不折不扣得到执行。”许大纯表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指标要求是一条“红线”,是矿山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最低标准,用以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引导矿山企业达到或超过这个标准,所以必须要有约束力。
事实上,在国土资源部已经公布实施的煤炭、金矿、磷矿、高岭土和钒钛磁铁矿5个矿种的“三率”指标要求中,明确规定了其约束力。《通知》特别指出,“三率”指标要求是矿山设计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以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矿山企业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重要依据。新建或改扩建矿山企业的“三率”指标应达到标准,生产矿山要在2年内达到规定要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通过年检方式检查指标要求的执行情况,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将不予通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这无疑为矿山企业戴上了一个“紧箍咒”,“逼迫”其主动对接新的指标要求。
“指标要求既要精细量化,适应范围广,便于矿山企业执行,还要易于实际操作和把握,方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许大纯表示,下一步,国土资源部将按照“摸情况、建标准、推技术、抓落实”的思路,摸清全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状况,提交我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调查评价成果,建立综合利用年报发布制度。发布我国首个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评价指标体系,为落实资源节约战略提供考核标准。同时,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发挥“技术红利”在资源节约中的关键作用,建立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平台,让有需求的矿山找到适用技术,让先进技术找到适用的矿山;推进监管信息系统的全面使用,推行监管信息直报制度和在线监管;开展矿产督察制度改革,建设矿产督察信息系统,构建任务到矿、责任到人的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