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全省所有煤矿继续全面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吉安办明电【2013】23号)的要求,4月22日至23日,吉林煤监站到舒兰矿业公司和舒兰市乡镇煤矿开展煤矿停产整顿督查工作。
在督查中,监察人员要求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严格落实省安委会办公室紧急通知精神,做好煤矿停产整顿工作,对停产矿井要看住、看死,确保其按规定通风、排水,确保其严格执行矿长入井带班制度、瓦斯检查制度、通风管理制度,确保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决不能出现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和私自入井维修。
对于停产矿井的复工验收,一定要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通知要求,对年产30万吨以下矿井暂不验收,对舒兰矿业集团公司这样年产30万吨以上的矿井,要严格按照验收程序和标准,待接到省里新通知精神后,由县市两级进行验收,并报吉林煤监局、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要严把煤矿企业复工验收关口,把复工验收作为提升煤矿安全基础条件、促进煤矿安全稳定生产的前提,做好煤矿由停到产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