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光照资源条件不同,成本不同,但光伏上网电价却是统一价。这种“一刀切”的上网电价,能不能有所突破呢?昨天,《中国光伏分类上网电价政策研究报告》在上海发布。报告建议将我国分为4类资源区,根据投资成本及回报期,分别设定不同的区域光伏标杆上网电价。
这份报告由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主持完成。报告设定,年等效利用小时数分别为一类资源区大于1600小时,二类资源区在1400-1600小时之间,三类资源区在1200-1400小时之间,第四类资源区年等效利用小时数小于1200小时。根据资源状况和发电成本测算出适用于各区域的光伏标杆上网电价,分别为一类资源区0.8元/kWh,二类资源区0.9元/kWh,三类资源区1.0元/kWh,四类资源区1.1元/kWh。
而分布式开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光伏发电系统,由于其方便就地消纳,可以减少远距离输送造成的损失。报告建议,对分布式光伏自用电分区电价补贴按照分区上网电价增加25%的计算方式来确定分布式发电内控分区电价,即一类资源区1.0元/kWh,二类资源区1.15元/kWh,三类资源区1.25元/kWh,四类资源区1.35元/kWh。
目前我国光伏发电仍然采用除西藏自治区1.15元/kWh以外,其它地区1.0元/kWh的单一光伏上网电价。从国际经验来看,合理的电价政策引导对光伏产业的发展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建立合理有效的电价机制不仅能够推动产业的发展,还可以有效降低政府补贴支出,使政府对可再生能源的补贴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