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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1条意见强化煤矿安全生产

2013-05-10 08:40:32 中安在线

近日,安徽省政府安委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意见共21条,涵盖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推进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发展、提升地方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等方面。根据《意见》,今年底前,安庆、池州两市现有4对煤矿全部退出;淮南、淮北市列入今年关闭计划的10对矿井,6月底前关闭到位。

《意见》提出,深化瓦斯综合治理和利用,建立完善防治水工作体系,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对达不到三级质量标准要求的煤矿限期停产整顿。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大中型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和主要生产系统要推广可视化管理,地方煤矿的井下主要封闭墙必须实施可视化管理。严格煤矿安全准入,新建矿井规模须达45万吨/年以上,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推进机械化开采,确保2015年底前,全省地方煤矿采煤机械化率达到55%以上,掘进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运输机械化率达到100%。

根据《意见》,四大矿业集团要以瓦斯综合治理、水害防治为重点,积极探索深井条件下的矿压治理技术和工艺,不断加大岩巷综合掘进化、综采自动化、巷道掘支修机械化等影响安全生产重点环节的科技创新力度,力争到“十二五”末使岩巷综掘率达到50%以上,建成一批“瓦斯综合治理、水害防治、采掘修机械化、高温热害综合治理、矿压治理、职业危害防治”示范矿井,带动全省煤炭产业技术升级。(江婵娟、吴量亮)




责任编辑: 张磊

标签:安徽,煤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