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龙岩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大小煤矿关闭力度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及13个部门的相关配套管理文件,今年内将全市现有的112家煤矿企业,削减为78家,到2015年全市削减为49家。
《意见》指出了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范围、主体和对象。在全市范围内,以矿区(井田)为单位,逐个进行兼并重组。同一矿区,只能由一个主体煤矿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其他煤矿企业均为被兼并重组对象。兼并重组后,不得再保留“楼中楼”开采现象。同时,兼并重组期间,纳入兼并重组范围的煤矿,一律停止生产建设。在补偿机制方面,《意见》要求对关闭煤矿,各县(市、区)政府退还煤矿已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此外,关闭退出的小煤矿应按“六条标准”实施关闭,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享受相关优惠补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