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芦山强烈地震对我省大部分煤矿特别是与震中近邻的各市(州)的煤矿生产造成较大影响。为切实做好震后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工作,省经信委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产煤市(州)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及相关集团、公司,彻查地震灾害带来的煤矿安全隐患,加强煤矿生产安全管理。
省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地震发生后造成区域应力结构发生变化,对煤矿地面生产生活设施、建筑物、构筑物造成损坏,并可能造成煤矿井下巷道变形、瓦斯分布和顶底板围岩发生改变,或致使采空区密闭受到破坏,由此带来一系列安全隐患。加之当前正值旱雨交替、倒风季节,全省煤矿复产、复工集中,整顿关闭、兼并重组等多种因素交织,增加了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难度。
通知要求,各市(州)、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组织辖区内各煤矿企业抓紧检查煤矿井下巷道、设备设施受损情况、瓦斯状态、采空区密闭情况。要对井下所有巷道进行清理,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报县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后予以整改,所有隐患整改完成后才能恢复生产。在未全面清理地震后对煤矿井下和地面的影响因素前,在未排除所有隐患前,煤矿不得组织生产和建设。
雨季将至,要督促煤矿企业提前做好防洪预案,清理排水沟,检查维修供电、排水等机电设备、设施,确保煤矿备用水泵和检修水泵处于完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