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能源自给率不断下滑,对外依存度持续上升。在国内市场增长空间相对有限的情况下,为确保能源供应和企业自身的良性发展,加速“走出去”的进程就成为中国能源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在4月10日举行的第九届中国能源投资论坛上,与会专家认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应正视差距,规避风险,创新管理方法,不断增强自身竞争力。
政企合力应对贸易摩擦
近年来,我国能源企业“走出去”已见成效。去年1月,中石化国际石油勘探开发公司以22亿美元购得美国5个页岩油气33%的资产权益;7月25日,中国石油收购法国苏伊士环能集团卡塔尔海上第4区块40%石油勘探开发权益。而今年2月,中海油成功收购加拿大尼克森公司的交易则是中国企业成功完成的最大一笔海外并购。
中国社科院财经院副院长史丹在此次论坛上表示,截至到2011年底,我国共有1.8万家企业在境外投资,涉及178个国家和地区,在全球居第五位。在其看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及我国能源对外依存度的不断增长,中国企业“走出去”势在必行。
2012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十二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指出,积极投资境外能源和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经济、安全的能源资源供给。2012年10月发布的《中国的能源政策》白皮书也强调,中国能源企业要积极参与国际能源合作,参与境外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能源工程技术服务合作。
“走出去”开拓了企业的视野,也使我国的能源供应及安全有了一定保障。然而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到国际市场活动中,贸易争端也日益增多。
“金融危机之后,新能源产业成为全球的投资热点。但贸易保护主义也随之抬头,贸易摩擦加剧,并且向深度广度发展。特别是近年来欧美等国针对我国风机、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严重阻碍了我国新能源企业的发展。”史丹表示,类似的贸易摩擦并不仅限于发达国家,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参与其中。
史丹表示,虽然新能源企业自身发展结构存在问题,但政府和企业需共同努力,维护正常、平等的市场环境。“运用高度的智慧处理争端。”
正视问题弥补差距
而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基金会能源研究中心主任王海运则表示,应警惕目前国际能源市场中的“非市场因素”。加强能源外交,不断优化企业“走出去”的市场环境。“由于文化习俗、意识形态、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不同,我们应该加强公共能源外交,处理好与主要能源产出国的关系,共同维护世界能源产地局势的稳定。此外,我们还应呼吁建立能源市场的国际规则,使能源问题‘去政治化’。”同时,王海运指出,企业自身也应树立好诚信文明的企业形象。
然而,在一些专家看来,除了外部环境,企业自身在“走出去”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中化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曾兴球是一位国际能源贸易领域的专家,曾参与并具体组织了中国陆上石油对外合作前三轮国际招标工作。在他看来,我国能源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还有不少差距。
他在接受《中国电力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能源企业缺少优势技术,导致企业缺乏竞争力。“同时,我们的企业现在也不善于与国际组织打交道,不善于利用国际组织保护企业利益。各企业之间协调不够,整体优势没有发挥出来。缺乏人才,尤其是缺乏国际化的领军人才。”
“在海外发展中,企业应有明确的发展战略,有大公司的思路,用小公司的方法。科学决策,慎重筛选项目。”此外,针对其指出的问题,曾兴球表示,企业应留住国际化人才,并适当公关,树立良好形象;遵守所在国法律,按“游戏规则”办事,用法律维护企业利益。同时,还应创新管理方法,提高竞争能力。加强文化软实力建设,增加国际认可度,培育出中国特色的企业家队伍。
运用金融手段规避风险
如何规避海外市场开拓中的风险,金融手段不可或缺。国家开发银行企业局副局长缪信山建议,应依托政府间合作平台开展商业合作。“遵循‘政府搭台、金融支持、企业唱戏’的原则,在政府合作框架下开展能源领域合作,规避政治风险,增强企业信心。”据其介绍,国开行近年来在政府合作框架下积极推动金融商贸合作,已推动了中俄石油、中委石油、中土天然气等方面的合作。
“要‘走出去’并‘走得好’,企业应通过规划先行做好业务布局,借助外力做实前期工作。抱团出海共同应对项目风险。”缪信山特别指出,企业还应利用金融产品对冲项目风险。“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汇率变化、利率变化等因素均可能影响海外投资项目的收益成本。借助金融市场提供的远期、期货、期权、利率掉期、汇率掉期等金融产品,企业能够很大程度上对冲波动风险、稳定赢利水平,强化项目应对市场环境变化的生存能力。”除此之外,企业应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应急预案。“中资企业在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应建立完善的动态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开展自我评估、项目所在国政经形势评估和风险排查,为风险处理留足缓冲时间。在完善风险防控的同时,也应该做好出险时的应急预案,力争将投资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