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12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专项督查考核
为确保2012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圆满完成,进一步推动山西转型跨越发展,3月27日至4月1日,山西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组对各市人民政府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考核。山西电监办作为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组成员,与省经信委、监察厅、财政厅等11家单位共同组织了此次督查考核工作。
2012年初,山西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组对各市政府下达了包括炼铁、焦炭、电力、铁合金等10个行业166家落后产能企业的淘汰任务,其中涉及电力行业淘汰小火电机组55.7万千瓦。按照考核实施方案要求,督查期间,逐项查看了淘汰落后产能企业验收文件和中央、省级淘汰落后产能资金补偿拨付使用情况,对列入淘汰计划但未按要求拆除的8家单位逐户进行了现场检查,同时,督查组对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细则所涉及的完成目标任务、落实政策措施2项指标10项考核内容分别对各市政府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情况按照优秀、良好、完成、未完成4个等级予以打分,并提出了处理意见。
山西电监办一直以来与其他淘汰落后产能领导组的成员单位横向联动、相互配合,形成了良好的工作互动关系。2012年底,国家电监会、工信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节能减排监管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后,山西电监办协调各成员单位,及时落实文件精神,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组专门向各市政府进行了部署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