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会《关于加强风电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风电场建设和运营环节作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风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了风电场隐患排查治理、技术监督、教育培训、应急管理和可靠性管理等方面工作要求。这些要求如何落实到位?落实的过程中还面临哪些难点?日前,记者采访了龙源电力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费智。
记者:请您结合实际案例,谈谈《意见》出台的必要性。风电场建设和运营中,存在哪些危险隐患?
费智:风电是新兴能源产业,发展历史比较短,真正大规模发展是在最近十年。近两三年,每年全国新投产风电装机容量都超过1500万千瓦。而与此同时,在风电场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和电网安全等方面也暴露出一系列问题,如风电机组的可靠性不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工程质量控制不严,风电设计选型优化不充分等。从安全分析来看,出现的问题涉及工程设计、设备质量、施工质量、运营管理和并网管理等多方面,此次《意见》秉持了“综合治理”的原则,从风电安全的各个环节加强了安全工作,相信将会对风电的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记者:《意见》规定,“风电并网检测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目前我国风电检测机构能否满足风电检测要求?风电企业在这方面有什么建议?
费智:目前,国内具备资质的风电并网检测机构比较少,以低电压穿越检测为例,当前已开展风电机组低电压穿越检测的省份主要在甘肃、河北、辽宁。其他省份正在谋划自购检测设备或排在其他省份之后检测,按照有关要求已并网风电场应在2012年7月前完成检测,时间非常紧迫。执行检测的时间也比较长,通常检测1台风电机组的低电压穿越功能大约需要20天左右,加之转场、节假日等因素,即使满负荷工作,一套检测设备一年也只能检测12台机组,而国内需要检测的机组应该有数百台之多。此外,一些地方电科院出具的检测报告只能在当地电网范围内取得认可,不具备跨区检测的资质。我认为,关于加强风电并网检测机构的能力建设,首先要进行技术创新,开发一些便携式的检测设备,降低检测成本,提高检测工作效率。其次,检测机构应获得政府主管部门的资质认可,并公开具备资质的机构名单,检测机构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风电并网检测工作,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再次,政府主管部门对于风电并网检测项目应制定收费标准,防止垄断性乱收费。我认为有必要简化检测程序。当前耗时较长的主要是低电压穿越检测,建议全国范围内同一种机型只检测一台,已具有授权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的机型不再进行现场检测。对于今后投产的风电机组,建议从行业准入的角度规范技术管理,即在国内市场销售的风电机组必须通过国家规定的各项技术检测,而在投产后不再进行重复检测,这样可以更好地规范风电市场技术管理。
记者:《意见》规定风电场要“配置专(兼)职安全员和技术人员,履行安全职责,强化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目前风电场安全员配置情况如何?
费智:目前我们规定区域风电公司要配置专职的安全专责或专工,每个风电场要配置安全员,如果采用兼职的形式,也必须是安全部门兼职其他部门的工作,不能是其他部门兼职安全工作,也就是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安全员和技术员岗位的设立是从加强和完善风电场岗位设置管理的角度提出的。目前并网风电场的装机容量不断增加,一般风电场规模都在50兆瓦及以上,个别大型的风电场规模达到了500兆瓦,风电场并网点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大型风电场的涌现和电压等级的不断提高对风电场的安全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风电场设立专业的管理人员,有利于加强风电场的专业化管理,规范有关安全技术工作。
记者:《意见》规定“对于低电压穿越能力、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无功配置和调节性能不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要求的风电场,应制定专项整改计划,及时落实整改。”现在整改的进程如何?在整改的过程中,风电企业面临什么困难?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需要哪些支持?
费智:由于低电压穿越能力、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无功配置和调节等技术性能不满足要求所导致的整改工作,在风电业内我们称其为“涉网改造”。国家规定在今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几大发电集团都在积极执行,现在总体上比较顺利。涉网改造对于推动风电业技术装备水平,提高自动化程度,确保电网安全具有积极的意义。但由于改造工作内容多、时间集中、工作面大、某些技术要求比较高,风电企业面临较大困难。首先面临的是成本压力。以一个采用某种国产1.5兆瓦机组、总装机容量为4.95万千瓦的风电场来说,需要进行低电压穿越改造、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改造、集电系统接地方式和配套保护装置改造、风电场功率预测系统改造、其他各类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改造等多项改造工作,加上并网检测费用,整个改造费用要1000~1500万元左右。对于北方地区的风电场,弃风限电情况比较普遍,部分风电企业经营已临近盈亏点,甚至出现亏损,风电企业面临较大成本压力。其次,涉网改造面临一些技术问题。一些技术刚刚从国外引进,国内制造商和服务商还未能真正掌握核心技术,这类技术或产品在实际运用中可靠性不高,实际技术性能表现往往低于预期值,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再次,风电企业涉网改造面临工期压力。按照有关要求给予风电企业涉网整改的时间不足一年,而从方案调研、论证,再到招标、合同签订就得好几个月,尤其是低电压穿越改造过程中某些进口部件仅供货期就需要8个月以上,因此某些改造工作很难按期完成。除此之外,12月到来年3月,北方某些地区环境温度在零下30摄氏度以下,不仅施工困难,而且施工质量难以保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风电企业首先希望对于涉网改造工作区别对待,而不是“一刀切”。我国早期投产的1兆瓦以下风电机组地域较为分散,风电场规模较小,这类风电场对电网的影响非常小,而且由于技术陈旧、改造的可行性不高,对这类风电场应区别对待。第二,希望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涉网改造工期要求,尤其对于一些已经停产或制造商已退出国内市场的机型,予以放宽技术和改造时间要求。
记者:《意见》规定“风电企业要加强风电可靠性管理,建立可靠性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可靠性管理岗位责任,准确、及时、完整报送信息。”对此您有什么建议?
费智:风电机组普遍的设计寿命是20年,在20年的漫长寿命周期保证风电机组安全可靠运行,必须加强可靠性管理工作。各风电企业从行业发展的高度积极配合开展好可靠性管理工作,应有专业人员负责填报可靠性报表,这是开展可靠性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可靠性管理在火力发电等企业开展多年,也取得了积极的成果,相关的工作经验完全可以借鉴。我国风电设备的可靠性管理工作实际已经过了数年的摸索,但是相对而言,相关信息的报送、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议根据风电的特点完善风电设备可靠性设备分类和编码体系建立,进一步优化风电可靠性管理软件,风电场有责任和义务设立可靠性管理的岗位,负责可靠性信息的报送工作,加强人员的培训。从行业上定期发布可靠性管理的相关信息,进一步有效落实可靠性管理,推动可靠性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加强可靠性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应用,为风电设备选型、风电场生产运行和检修维护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