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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否认气价短期内上调 价改方案先限增量气价

2013-03-27 15:44:00 新华网

25日,《中华工商时报》援引消息人士的话报道说,从4月起,价格主管部门拟大幅提高民用天然气价格,各地零售终端价格会达到3元-3.5元/立方米区位,进而逼向4元大关。此消息一出,立即引起消费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异动。但是,次日多地媒体向物价主管部门求证获悉,各地尚未接到调价通知。国家发改委官员甚至直接回应媒体的求证说,该消息是无稽之谈。

消费市场虚惊一场

根据《中华工商时报》的报道,今年全国“两会”前,对国内天然气价格调整的方案就已制定完成且按照国家行政审批程序,报请国务院批准。此次天然气价格调整的方案,对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进行了规定。按照规定,北京增量气上调为3.14元、黑龙江增量气为2.9元、江苏增量气为3.3元、上海增量气为3.32元、广东增量气为3.32元、陕西增量气为2.58元、新疆增量气为2.29元。

受此消息的影响,昨日(26日)A股燃气股大幅飙升,长春燃气、陕天然气等开盘即封至涨停,到收盘时,上述个股仍有3%以上的涨幅,长春燃气收报9.69元/股,涨幅达8.39%。

消费市场上,西安、武汉等地昨日出现了居民排队购买天燃气的场面,“你囤气了吗”甚至成了昨天网络上的流行语。

但是今日,广东、湖南、河南、四川、上海、陕西、浙江杭州、湖北武汉等多个省市物价部门回应当地媒体求证时说,尚未接到上级主管部门调价通知。《21世纪经济报道》向国家发改委官员求证时更是得到直接的否认,称此消息“是无稽之谈”。报道还援引中石油参与气价改革预案拟定的人士的话说,中国天然气价格偏低,需要进行调整是肯定的,但鉴于天然气是关系民生的基础能源,价格波动对GDP等影响巨大,因此如何实现气价改革,特别是实现国内气价的市场化,相关政府部门十分慎重,绝不会轻易做出决定。

《证券日报》亦援引多位业内人士的话报道说,气价尤其是民用气价要经过听证以及多方协商才会进行调整,短时间内不会大涨。

受发改委个各地价格部门表态的影响,今日A股早盘燃气板块大幅回调,板块跌幅居首,跌超2%,长春燃气、新疆浩源跌超4%,锦龙股份、江南水务、创业环保跌超3%。

价改方案上半年出台

但是,《每日经济新闻》援引多位权威人士和相关企业人员的话报道说,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方案4月~5月间出台的可能性极大。届时,增量气价格上涨难以避免。此次涨价为天然气价改的第一步,第二步很可能于2014年把存量气价格进行上涨与增量气统一价格。

《天然气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把天然气价改列入“十二五”期间资源产品价格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要求深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

报道援引中国能源战略研究院院长王震的话说,气价改革的信号早已放出,广东、广西两地启动天然气价改试点已一年有余,四川亦开始实行新的天然气定价模式,今年中央政府的经济工作方针中亦反复提到推进气价改革。王震还预测说:“今年上半年,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方案很可能出台,4月~5月份实施可能性很大。”

卓创资讯分析师马慧称,此次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中,国家发改委拟设定增量气门站价最高限价,实施一省一价,各地最高限价幅度为2元~3.4元/立方米。若再加上终端用户价,3.5元/立方米的天然气价位已成大势。

报道同时披露说,此次价格调整,主要对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的增量气进行了定义,而存量气价格未有提及。而对于存量气的定义,市场多定义为,存量气为该用户上一年实际使用量,而增量气为用户使用的超出存量气部分的气量。

《证券日报》引述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天然气问题专家刘毅军的话分析说,用增量气最高限价来作为天然气价格改革的过渡方案未尝不可,但还是过于复杂,看不清基本依据。比如东部承受能力高,有义务多分担进口高气价,从资源配置上来讲,要充分考虑到东西部差别,西部增量气价要低于东部。

目前,国内天然气的定价体系由井口价、城市门站价和终端用户价三部分组成。门站价确定后,各省再根据燃气公司的成本情况确定终端价格,包括居民气价和工业气价。




责任编辑: 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