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国内汽柴油价格自27日起每吨分别降价310元、300元。同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国家发改委进一步完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将成品油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并取消挂靠国际市场油种平均价格波动4%的调价幅度限制,以及适当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品种。
针对油价调整的“双喜临门”,各方专家纷纷表示欢迎,并给出了各自的观点。
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周大地表示,原来的成品油定价模式本来是按照和国际油价接轨的模式制定的,但是无论调整快慢和高低,舆论都给了价格主管部门巨大压力,不知左右了,于是既然大家都说应该调的更快些,政府也就作出了10个工作日和取消4%幅度的决定,让老百姓先试试。周大地认为,决定油价高地的并不是中石油中石化等卖油的,而是国际油价,至于所谓的开放市场主体,在国内民营资本要想进入炼油领域,根本没有势力支撑起500万吨或1000万吨的项目,即便在做炼油的话也面临质量问题和原料的问题,而过去国有大炼厂都是在亏本生产保证供应,如果炼油市场开放,相信各个企业不会做亏本的买卖,最终仍然会导致油价有一定幅度的上升。
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新的定价机制相比09年发布的旧机制更加完善,虽然还不是完全市场定价,但相比以前来说新的定价机制使国内油价更为灵敏地反映国际油价变化,调价的时间点透明度也得到加强,从以前的一月调一次,到现在的一月两次,反应更加灵敏。总的来说,成品油定价与市场完全接轨又更进了一步。具体来看此次油价的下调,虽然沿用的还是没有改革之前的定价机制,但结果是油价又重新回归7元时代,大家当然都很高兴。林伯强认为,今后一段时间国际油价总体仍然会稳定的逐步朝下走,但过程可能会有上有下,对于老百姓来说应该慢慢的适应新的定价机制,这样对成品油的定价机制的看法也就会逐渐乐观,另外,当出现单线上涨的情况,油价可能连续上调2次、3次甚至4次,出现这种不正常的情况时,政府应该会有应对的机制。
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石油专家董秀成表示,新成品油定价周期的缩短,会让成品油调价预期更透明,与国际油价接轨更灵活,让未来大家对成品油价格调整的预期更透明。不过由于此次调价基于10个工作日,各个地区国家调整油价的起点也不相同,今后我国成品油价还有可能在调整幅度及调整方向上,与个别国家或地区出现矛盾。
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王小广表示,油价调整是必然现象,定价周期缩短和限制幅度的取消,首先发改委要遵守自己制定的规则,才能评判效果。他认为,过去规则制定好了,不遵守是常态,CPI的涨跌,通货膨胀,企业亏损等等,都能拿来成为不调的理由。所以,在探讨价格和机制的意义之前,要看到更关键的问题,就是这规则能不能有效的实施。
中国石油大学能源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震指出,新的定价机制使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更为贴近,但还不是完全市场化的价格。新的定价模式下,成品油价格涨跌取决于国际原油价格涨跌,从这个意义上说更贴近国际市场的变化。但成品油价格机制市场化改革的最终方向应该是由成品油市场供需来决定市场价格水平。
以上专家在赞许政府终于有所行动之余,从严格执行、进一步市场化的角度提出了对改革的期许。下一步我国油价形成机制再完善的空间可能已较为有限,而鉴于国际原油因素在我国成品油成本中的占比有限(有专家分析仅约为25%),我国油价中精炼成本、税费成本较高,因此如何在油气企业之间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政府如何让利于民等问题应为政府在进一步改革时要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