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上午,中国石化塔河350万吨/年重质原油改质项目开工奠基仪式在新疆库车县石化工业园区隆重举行,标志着塔河350万吨/年重质原油改质项目全面进入开工建设阶段。该项目是中国石化为实施“东部稳定、西部快速上产”发展战略的重点项目,也是中国石化股份公司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能源合作的重大成果。项目建成后,必将对阿克苏地区乃至新疆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副主席库热西·买合苏提宣布塔河350万吨/年重质原油改质项目开工,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王永明、中国石化股份公司副总裁张克华出席开工奠基仪式并致辞,阿克苏地委书记朱昌杰,当地驻军部队首长,中国石化总部机关有关部门,塔河分公司,以及洛阳石化工程公司、第五建设公司、第四建设公司、第十建设公司等参建单位的领导、员工代表参加了开工奠基仪式。
按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党组的战略部署,根据中国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塔河油田重质原油产能的不断增加,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党组决定在塔河分公司现有200万吨/年重质原油加工能力的基础上,筹建350万吨/年塔河重质原油改质项目。该项目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十一五”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塔河重质原油改质项目,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响应中央号召,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举措;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也是中国石化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具体行动。
该项目厂址位于新疆库车县石化工业园区内,项目总投资31亿元,建设内容包括220万吨/年焦化装置及相应的原油预处理、140万吨/年汽柴油混合加氢精制装置、4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2万立方米(标准)/小时天然气制氢装置、7万吨/年石脑油异构化装置等,以及配套的动力等公用工程系统、储运及铁路装车系统。该项目由中国石化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进行设计,2007年,开展了前期可研论证、基础数据收集等工作,完成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与批复。根据项目整体推进计划,预计2010年10月全部装置投料试车完成。项目建成后,塔河分公司加工规模可达到500万吨/年炼油能力,年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年利税超过10亿元,将对阿克苏地区乃至新疆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